贪得无厌才会说王宝强诈骗
文/肥猪满圈
坦率说啊,在演艺圈儿,王宝强的人品还是不错的。你看他和那女的离婚以后,就没再说啥,他不和前妻似的,整天炒那点破事。
包括演艺界人士,大部分对王宝强也都是赞誉有加。其实王宝强何德何能,我认为,就俩原因,第一个是讲诚信,第二个是懂感恩。
你看王宝强拍那个《天下无贼》电影的时候,和刘若英演对手戏。在拍一场哭戏的时候,王宝强咋也哭不出来。刘若英对王宝强说:“拍完这场戏,以后我们就再难见面了。”这一句话彻底触动了王宝强,立马就哭出来了,这场戏也顺利结束了,当然了王宝强是真哭啊。
刘若英和王宝强,刘若英年长几岁,出道早几年,那时候王宝强还啥也不是呢。拍完最后一场戏,刘若英对王宝强说:“以后要是想姐了,就给我打电话,你这个弟弟我认了。”
果然没食言,其实俩人现在也是极好的朋友。
而当年就挺红的刘若英,为何看得上初出茅庐没钱没色一个三无人员啥也不是的王宝强呢?我想大概就是人品了。因为当年王宝强唯一有的,可能就是这个。
王宝强拍的一部电影,叫《八角笼中》,我也看了,谈不上好,真的。反正看着玩儿,比灭日片强点儿。因为是格斗戏,说白了就是拳击戏格斗戏,我说的不一定定义准确啊,您就凑合看。我的意思是因为是这么一个戏,因此王宝强找了一家合作机构,就是一家格斗俱乐部。
这事儿已经过去三四年了,我不知道啥情况,你当年干嘛了?戏是2019年拍的,今年都2024年了,等于是这家格斗俱乐部追着王宝强要了四五年钱吗?
我看网上说当时签了一个协议,意思是票房9亿以下不分账,9亿以上分账5%。现在的意思是那家格斗俱乐部的老板叫什么波追着王宝强要分账款。
我简单说几句中国的电影票房啊,首先,某某电影几十几十亿,水分很多。至于实际多少,只有制片方也就是出品方知道。
国产的电影是这样,对外宣传高票房,比如说卖了10亿他说30亿,意思是好看,不好看能卖30亿吗?目的就是骗观众花钱买票看电影给出品方凑份子钱。
而对税务局呢?则隐瞒票房。比如说宣传卖了30亿实际只有10个亿他往税务局报3个亿,其实就是偷漏税嘛。我说的够明白了吧?
再说利润和分账啊,我上网看了一下,八角笼中票房是22个亿。这22个亿是票房,不是利润啊,不是出品方能拿到22个亿的钱。
电影成本的构成其实就4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拍摄,这是直接成本;第二部分是宣传成本;第三部分是放映成本,人家电影院不能白给你放映吧?第四部分是税。估计有不懂的人会说演员的薪酬呢?我说的第一部分拍摄成本包括演员的薪酬了啊。而第二部分成本,其实是挺大的。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电影放映机构就是铁打的营盘,而电影本身就是流水的兵。
因此说我假设王宝强的《八角笼中》真的票房22个亿,经过各种提来提去,包括大约不到10%的税费,最终到电影公司的,也就是影片的制作方的钱吧,也就七八亿吧。而且这七八亿还得去掉成本呢。我假设还剩5亿的利润,这5亿还得上一遍税,所得税,你懂得,然后才是分成。我假设5亿上完所得税还剩不到4亿,咱就算4亿啊,整数好算账,那么4亿的5%等于2000万。
可能有人觉得《八角笼中》卖了22.7亿X5%=1.135亿,那是不可能的。
我现在看到网上那个俱乐部的头儿叫什么波的说签合约的时候王宝强骗了他。我觉得咋签咋执行,严格按着合约履行完毕即可,这事儿不能没完没了的找后账。
假设王宝强没按合约办,那是王宝强的事儿,如果他按着合约履行完毕,那就万事大吉了,你再找人家,那就是贪得无厌了。
至于你说签合约的时候骗了你,那你当时干嘛了?合约不看清楚就签啊?你说这是谁的问题呢?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肥猪满圈老李
26112024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