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1月26日讯11月26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政法系统“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带封过户”模式实现了处置程序的快捷高效,最快7天即可完成交易并结案,提升查封财产处置效率50%以上。
济南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生介绍,近年来,济南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制度”“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的要求,坚持有解思维,以“查封的相对效力”为理论基础,探究并遵循立法本意,联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推出不动产自行处置“带封过户(融资)”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风险大、成交价不确定等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带封过户”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不经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由债务人自行出售查封财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带封融资”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允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自行办理抵押融资业务,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最终通过抵押融资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带封过户(融资)”模式的实践意义主要有:一是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带封过户”模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尊重债务人的财产处置意愿,降低了执行的对抗性,提升了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有利于债权人权益的快速及时兑现,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多赢共赢。“带封融资”模式,打通了查封财产的融资瓶颈,实现了价值利用最大化,盘活了查封资产,解决了融资需求,为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创造了重生机会。二是切实节约群众办事成本。“带封过户”模式实现了处置程序的快捷高效,最快7天即可完成交易并结案,提升查封财产处置效率50%以上。审执全流程的适用“带封过户”模式,减少了各方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信用成本等,使权利的保护驶上了快车道。不动产查封状态下的先行过户,为购房者按揭贷款创造了条件,实现了债权利益、财产利益和融资利益的最大化。三是有效提升市场交易信心。“带封过户”模式通过公证参与,增加了各方的信任度;借助公证提存,保障了资金安全;采用先过户后解封的方式,确保了交易安全。各部门的联动配合,让当事人和买受人放心安心。交易信心的提升,增加了资源供给和交易机会,激发了市场活力。
“带封过户(融资)”模式不仅创新了多元解纷机制、不动产交易模式、不动产登记方式,还创新了查封不动产按揭贷款、查封不动产融资偿债等机制,以创新回应人民群众需求,打通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切实解决涉诉、涉执主体的法律负担,实现了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盘活了带封资产,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带封过户(融资)”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5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2亿元,受到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带封过户”模式获评山东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下一步,济南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聚力攻坚提高办案质效,坚持以善意文明完善为民举措,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回应群众需求,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协同合作,联合搭建涉及查封、抵押等权利负担的特殊资产自主交易平台,以提高特殊财产的处置效率,促进资产流转,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袁媛
编辑: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