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信系统四家农信社违规分红同时收到罚单,一把手对此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罚。
据河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罚单,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违规分红,均被处以罚款35万元,时任赞皇县农信社董事长邓广乐、无极县农信社理事长付国峰、栾城农信社理事长李建宏、藁城农信社理事长罗向军均被警告。
上述4家农信社均未对外披露分红的情况,具体违规行为暂无从得知。被罚的四家农信社中,栾城农信社相较更加引人关注,上述处罚是该社2024年收到的第三张罚单。
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栾城农信社2024年9月因印章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40万元;2月,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93万元。以上述罚单计算,栾城农信社今年已被罚368万元,占2023年净利润的5.76%。
湘财Plus注意到,河北农信系统违规分红的现象较多。2023年6月,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分红被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两家农信社理事长、主任李、副主任均被警告。2022年5月,原秦皇岛银监分局披露2017年对昌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的处罚,该社因违规分红,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5万元。
上述被罚的河北金融机构之外,因违规分红而被监管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近两年内仅有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此被罚。其中,浦北农商银行被罚款30万元;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分红、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罚款65万元。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进行分红需满足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正、各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标准和公司资本管理规划目标、或预期实施现金分红后各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标准和公司资本管理规划目标等要求。
湘财Plus注意到,陕西监管部门2021年对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40万元,其原因就是未达监管指标违规分红。
统筹/新湘财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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