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只是家务事?”“不,家庭暴力≠家务事而是施暴者对被施暴者人身权利的侵犯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破坏!”

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广大群众反家庭暴力法律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营造平安家庭和谐社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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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在“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来临之际,乐山市市中区反家暴中心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在区法院海棠法庭联合召开了2024年乐山市市中区反家暴中心联席会议,会议由区反家暴中心总联络人、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昀昀主持。

会上,乐山市市中区反家暴中心总联络人、区妇联副主席辜智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各成员单位于2022年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乐山市市中区反家暴中心 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再次梳理和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通报了近一年来反家暴工作情况并结合自身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各单位围绕如何有效提高部门联动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改进措施。各成员单位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若发现有家暴线索,及时介入、合力解决,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将反家庭暴力工作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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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区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反家暴、齐守护、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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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海棠法庭庭长敖勤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同时,呼吁大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遭遇家暴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公安、妇联、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寻求帮助。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什么情况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面对群众提问,敖勤法官现场一一答疑解惑,增强人民群众的反家暴意识。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尽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反对家庭暴力防线,以法治“阳光”护航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