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近日宣判,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其中主犯戴耀廷被判囚10年,黄之锋才判了56个月。本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属国安大案。这次判决大快人心,彰显了香港法庭依法独立办案,裁决专业公正合理,为系列国安案件审理树立了标杆,更向社会传达了清晰信号:法庭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绝不姑息,依法制裁绝不手软。然而,许多网友认为这么短的刑期真是便宜这些乱港分子了。而今日,又是香港乱港“巨头”黎智英在法庭自辩的日子,身背三大重罪的他会不会被判无期徒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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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家相关公司早前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罪。案件由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其间,控方传召了8名证人,包括5名已认罪的从犯证人,分别为《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副社长陈沛敏、前主笔杨清奇,以及与SWHK(重光团队)相关的李宇轩和陈梓华。控方早前在庭审时呈上大量图文证据佐证控罪,包括涉案人物通讯记录、文章、文件、社交媒体帖文以及总时数达35小时的视频片段等,指证黎智英是主脑、激进的政治人物,利用报章作为平台发布161篇煽动刊物,呼吁抗争、促请制裁、激发对中央及特区的仇恨;又开设英文版“打国际线”,亲自访问或与美国政要见面,黎智英Twitter追踪的政要名单都成为证据,又指他被捕还押后仍然指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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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又指,黎智英与本案其他被告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达成犯罪协议,并在国安法生效之后继续相关协议。案件今年7月25日由三位主审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面对的三项控罪均表证成立,押后至今日(20日)续审。黎智英当时表示将出庭自辩,同属被告的三家公司则不会传召证人,估计审讯为期一个月左右。

黎智英与三家公司同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以及同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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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黎智英案审理的敏感时刻,一个名为“黎智英外国假律师团队”的组织频繁发声,企图干预司法程序,抹黑香港法治。这个所谓的“律师团队”并非真正代表黎智英,其组织成员全属西方反华人士,并非真正的律师组织,而是一个政治组织。他们从未出席过任何黎智英案在港的聆讯,却一直在海外说三道四、捏造谎言,乞求美西方施压香港特区政府未审先放黎智英,毫不尊重法治,更将法律问题政治化。

真正代表黎智英的本地法律团队为“罗拔臣律师事务所”。而另一个声称代表黎智英的“外国假律师团队”从未参与过任何案件的诉讼工作,更公开施压要求英美政府干预案件审讯,明显妨碍司法公正。早在2023年1月13日,“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已与该“外国假律师团队”撇清关系,发出澄清声明表示,除本港的法律团队外,黎智英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其他人士代表其香港的刑事及有关诉讼行事,强调与之互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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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外国假律师团队”并未因此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炒作黎智英案,抹黑香港法治。他们不断串联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出席美国、英国及澳洲等地政府的会议及反华组织的活动,到处游说乞求外国出手干预审讯,施压要求香港未审先释放黎智英。他们还捏造指控,声称黎智英在狱中受到不人道对待,借此炒作舆论。

本月13日,这个“外国假律师团队”又在英国举行所谓研讨会,借“黎智英案”炒作抹黑香港打压言论及新闻自由。其牵头人物加拉赫亦将于今日(20日)出席由美国“The National Press Club”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声称会讲述香港法治情况、“黎智英案”进度及黎智英狱中情况,预计该团队可能会再次抹黑炒作“黎智英在狱中受不人道对待”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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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外国假律师团队”的种种行为不仅违反应有的法治精神,有违其所谓的律师专业,更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他们披着“律师外衣”就案件说三道四,实则只是反华组织的一贯手段,无非是想找到切入点干预特区事务,贬损香港法治,从而作为美西方“以港遏华”的种种策略之一。

对于黎智英案的最终判决,社会各界都充满期待。黎智英作为乱港“巨头”,其罪行昭然若揭,对香港的社会稳定和法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果法庭能够依法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无疑将对其他潜在的乱港分子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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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必须警惕外部势力的干预和抹黑。这个“外国假律师团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不惜一切手段试图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企图为黎智英开脱罪行。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这种干涉司法公正的行为,维护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

黎智英案的审理和判决不仅关乎香港的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也关乎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我们相信香港法庭会依法独立办案,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不容许任何外部势力干涉和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