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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深入分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作专题团课学习系列资源包,本期推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方面团课资源包。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决定》节选)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2)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43) 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44)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45)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46) 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如何理解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财富积累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对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促进居民财富积累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创造财富的机会、途径大大增加,财富积累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夯实了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存在一些财富积累手段不规范、财富分化乃至非法获取财富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决定》再次强调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对于缩小贫富差距、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第一,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应澄清相关认识。这不是限制居民财富增长,也不是搞财富的平均化,而是在鼓励人们勤劳致富、合法积累财富的前提下,打击以非法手段致富,抑制以畸形机制“暴富”,促进实现居民财富正常、合法增长。为此,要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就业优先政策,畅通社会向上流动渠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为居民合法增加收入、积累财富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积极、健康和理性的财富观,鼓励勤劳致富,倡导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加财富,保护劳动和要素收入,保护居民合法财产。健全资本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资本运行穿透式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强对垄断、不正当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无序行为执法,强化资本行为约束。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以及通过持“干股”、关联人暗中持股等方式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第二,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重心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财富调节机制,防止两极分化。初次分配方面,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防止劳动和资本分配差距过大。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再分配方面,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制度,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帮扶力度,加大地区间“先富带后富”力度。第三次分配方面,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鼓励慈善捐赠,健全监管制度,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积极发挥第三次分配对居民财富的调节作用。

第三,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涉及的部门多,牵动的利益广,必须做好统筹谋划,周密稳妥推进,确保落实落地。健全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试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衔接配套和系统集成,提升改革的综合效能。各地各有关部门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拿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改革举措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第168—170页)

来源: 团建头条

编辑 赵丁 | 初审 刘永旗 | 复审 孙晗熠 | 终审 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