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数据要素搭建“活力四射”的“大卖场”。
11月13日,“海宁市低空+经济城市综合数据资产”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价值超2亿元。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印发以来,在数据交易机构挂牌的全国首个“低空经济”城市综合数据资产。
近年来,数据资产融资备受关注。作为全国主要的数据交易机构之一,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开启数据资产交易市场,创新探索数据资产基础设施建设。
与此同时,广州数据交易所也积极拓展数据交易市场,除了服务广东省,还在省外开辟新的数据基地,取得颇为亮眼的成绩。例如,其在新疆喀什的服务基地挂牌不到一年,数据交易额就突破“亿元”,达1.093亿元,“领跑”广州数据交易所的省外服务基地和全疆数据交易市场。
上海、广州两地的数据交易所仅仅是全国各地组建运营的数据交易机构的代表。随着数据要素产业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纷纷组建运营数据交易机构。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江苏、浙江等22个省份的30余家数据交易机构已开业并正常运营,另有部分省份的数据交易机构尚在组建中。
数据交易机构在激活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在日前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培育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提高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
那么,目前各地数据交易机构的发展情况如何?谁在领跑?还有哪些需要突破?
长三角密度大
聚焦上述已运营的数据交易机构的地理分布情况,东部沿海省份居多,中部、西部次之,东北地区较少。
在东部沿海省份中,分布有约16家数据中心,广泛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福建等地区。在该区域内,长三角地区运营的数据交易机构占比较大,约有10家,占比近1/3。其中,上海数据交易所是该地区的龙头,江苏省的数据交易机构居多,苏州、泰州、盐城、徐州、无锡等都已建成了数据交易机构,推动江苏省“一市一所”的格局正在形成。浙江、安徽分别设有三家和一家数据交易机构。在珠三角地区,广东设立了广州和深圳两家数据交易所;在京津冀地区,北京、天津、河北都设立了一家数据交易机构。此外,山东在济南、青岛,福建在福州、厦门,海南在海口设有数据交易机构。
在中部地区,分布有5家数据交易机构,分别位于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五省份,而山西未建立数据交易机构,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刚挂牌成立,尚未正式运营。
在西部地区,分布有7家数据交易机构,分别位于贵州、广西、四川、重庆、陕西、内蒙古、广西七省份。此外,西藏、青海、云南等省份未设立数据交易机构,新疆设立的是广州数据交易所(喀什)服务基地。
在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都设立了至少一家数据交易机构,其中吉林在长春设立的是通用数据交易机构,辽宁在沈阳设立的是工业大数据交易机构。
总体来看,东部发达省份数据交易机构密度较大,其他地区的密度相对较小,甚至还有些省份尚未设立数据交易机构,数量分布不均是当前全国各地方数据交易机构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
上架产品数量差异大
全国各地的数据交易机构上架交易商品主要有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工具等,涉及公共服务、地理遥感、智慧金融、通信运营商等20余个类别,不过各地数据交易机构的上架产品数量存在较大差异。
聚焦上述30家数据交易机构,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德阳数据交易中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等机构的产品数量位列前十。
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位于重庆的西部数据交易中心上架数据商品7218个,遥遥领先于其他所有数据交易机构。德阳、贵阳、深圳、广州、北京、上海、海南等地的7家数据交易机构上架商品在2000个以上,彼此差距较小。浙江、河南、广西等省份的4家数据交易机构上架商品数量介于1000~2000个之间,其余18家数据交易机构上架商品数量均少于1000个,特别是武汉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江西省数据交易平台等目前在架的商品数量都在10个以下。
与此同时,按照各数据交易机构入驻数商提供的商品服务地域来看,有大约13家数据交易机构来源于异地的商品数量超过本地。其中,德阳交易中心、华东江苏交易中心上架的商品均来自异地,广西北部湾交易中心、陕西丝路交易中心超过九成的商品来自异地,西部交易中心、深圳所、浙江交易中心超过八成的商品来自异地,广州所、福建所、苏州所等机构超过六成的商品来自异地。
而北京所、贵阳所、杭州所等机构均有超过五成的商品来自本地。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全国各地数据交易机构可交易数据商品数量、入驻数商服务能力的辐射范围等指标存在较大差异,“二八效应”较为明显,而且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各数据交易机构影响力的马太效应可能会越来越显现。
五大龙头机构地位凸显
经过数年的发展,深圳、贵阳、广州、北京、上海五大数据交易所的龙头地位逐渐凸显,成为中国地方数据交易机构的代表。
截至2023年底,深圳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总额高达65亿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规模超过30亿元,广州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金额超25亿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累计规模超过20亿元,上海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规模超过11亿元,广西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累计交易3.25亿元,山东数据交易平台累计交易439.39万元。
今年以来,五大所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据了解,截至2024年3月,深圳所累计交易金额达84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了29%。截至2024年6月,北京所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了45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了125%;上海所累计交易金额达25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了124%。而截至2024年11月,贵阳所累计交易金额达65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了116%;广州所累计交易金额达52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了108%。与此同时,截至目前,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累计交易金额达10.58亿元,德阳数据交易中心累计交易金额达3.26亿元。
从几家披露的交易数据来看,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且五大所承担了全国大多数的数据交易量,是国内数据要素市场的主力军。
事实上,五大所的竞争也格外激烈。深圳所服务覆盖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已形成立足深圳、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数据生态交易圈。广州所要建设全链条数据交易生态网络,并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双向流通机制,试点对境外数据的汇聚和开发。贵州所是全国第一家数据流通交易场所,积极探索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改革路径,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产业生态体系。北京所探索建立集数据登记、评估、共享、交易、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数据流通机制,打造国内领先的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和国际重要的数据跨境交易枢纽。上海所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合规安全的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体系,引领并培育发展“数商”新业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五大所逐步扩大各自在数据要素流通市场的影响力,累计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领跑全国数据交易机构,引领数据要素产业新质发展。
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全国数据交易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呈现了三大主要特点。一是分布不均,东部发达省份较多,西部地区较少;二是商品数量参差不齐,马太效应明显;三是交易规模发展较快且比较集中,北上广深贵占有较大份额。
显而易见,除了五大所集聚了较大的市场规模,全国大部分数据交易机构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商品供给、服务能力、体系建设都有待进一步提升,但是数据交易规模增长较快,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事实上,为了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与应用,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在国家数据局的推动下,5月24日,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旨在提高数据流通和交易效率,降低合规流通和交易成本,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相信,在国家数据局和地方数据管理部门的推动下,在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下,各地数据交易机构将会更加完善,数据交易功能进一步释放,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搭建活力四射的数据“大卖场”。
采写:高超
图表:曙念
编辑:晓燕
指导:新文
延伸阅读:2024通信产业大会暨第十九届通信技术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