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网传“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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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截图

固原市、原州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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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可通报出了以后,网民不答应了,其评论一边倒的支持警察,这是多年来所少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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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一位网民的评论说:

河北邯郸的三个小畜C,拿铁锹把同学的脸拍碎了活埋,由于是未成年,死不了没事。

山西大同的二个小畜C,把升职器放进同学嘴里,由于是未成年,又没事。

宁夏固原的两位警察激于义愤把这熊孩子打了一顿,反而有事了。

正是因为在老百姓看来,校园霸凌问题比警察打人问题更严重。

的确,在如今的举报之风盛行的情况下,老师不敢体罚或者责骂熊孩子,学校没有开除熊孩子的权利,家长不管熊孩子。

那谁来管?警察。但警察同样也不能打骂熊孩子。

通报表明,马某某虽只12岁,但已是多次霸凌低年级学生,显然是个惯犯。

老师管不了,学校不敢管,只好请警察出手。

结果是,马某某面对警察也毫不畏惧,竟然一溜烟地逃跑了。

这家长也不咋地,反而设法找证据护犊子。

当然话说回来,情归情、法归法。

这次固原警察出手被撤职处理,舆论民意上喊冤叫屈可以,也能理解。

但残酷的是,在法律的天平上从来都是非黑即白。

不能因为孩子有错,执法者就能违法,以暴制暴。

如何惩治“小霸王”,在司法领域从来都不是一个可以快意恩仇的问题。

那些游走在司法与伦理的“灰色地带”的未成年人犯罪,历来就面临着诸多难点和堵点。

“校园恐惧”成为当下舆论的敏感地带,其实是对校园霸凌现象的愤慨。

无疑,偏激的义愤是可怕的,而忽视矛盾的根源无疑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