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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使望故乡

作者 | 陈碧,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我能够想象得出来他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样子。冷白刺眼的顶灯之下,没有丝毫阴影可以藏匿。灯光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室内的一切都无所遁形。那个犯罪嫌疑人的官派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绝望。他开始发问,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遇到对方露出破绽或者试图狡辩时则露出意味深长的冷笑……刑事诉讼的战车正在启动。

1

“我是在警察大院里长大的。”我对面试官说。

检察长脸上严肃的表情消失了,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他看上去和父亲年龄差不多。于是我补充:“小时候跟我爸一起值班,住在值班室。整夜都是电话铃声。”

他点点头:“是,八十年代是那样。”

“所以我学了法律,现在想干反贪。”我说回了重点。

“家里人都支持吗?”他问。

“支持,他们知道我从小就想干这行。”我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要识别我的谎言没那么容易。

五岁那年,妈妈把我的全部家当装进一个蛇皮口袋,交给了一个穿警服的男人。他把我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再绑上那个口袋,从一个破烂的村小出发了。我时不常干嚎几声,而他一声不响蹬了两小时到了县城。路上我睡了无数觉,脸上的泪也干了,我接受了这个现实:我得去和一个陌生人生活。据说,这人是我爸,我却对他毫无印象。他当兵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1982年转业回到县城做了一名警察,我跟着他就能在县城上小学了。

所谓的警察大院实际上是县公安局的招待所,一栋苏式两层小楼。干警们住一楼,每家人一个单间,做饭都在楼道里,家家户户都敞着门。我妈没来的时候我爸总带我去吃食堂,偶尔邻居会分一小碗饭菜给我,这不能怪我好吃,因为确实一览无余。

我家隔壁住着预审员,白天在预审科审犯人,晚上回家审孩子,有时候甚至把孩子吊起来打。他一瞪眼一解皮带,老婆就会赶紧把门关上,但我捂着耳朵也能听见那个身上经常带伤的的男孩的惨叫。他不喝酒也不打孩子的时候会笑眯眯地拉开抽屉,把各种弹壳拿出来任我们挑。

再隔壁住着法医,县城所有的案件就这么一位法医出现场,也负责验尸。他身上总有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家里也总是晾挂着胶皮手套,我们都有点怕他。直到有一天柜子上的花瓶从天而降,我头上被砸了一个口子,血流不止。爸爸带着我去找他,他缝过尸体的手也给我额头上缝了几针。似乎是得到了一种神秘力量的祝福,从此以后我就变野了。我妈埋怨为啥不送医院,我爸解释说,这法医身兼多职,看守所里犯人斗殴血肉模糊骨头打断也是他处理的,我那点小伤没问题。我在一旁帮腔说:“他技术很好。”警察养孩子,就是这么的粗放。

我爸经常会出任务或者值班,所以我得独立操持自己的生活。早上醒了洗把脸自己去上学,晚上回家就去食堂买饭。家里没书可读,我就把他的刑警培训资料和案件选编当成小说来看。我认字比别的小孩多,就是从阅读杀人、抢劫、盗窃、强奸案件开始的。书里的案件都能破,偶然出现僵局,警察一“苦苦思索”就“柳暗花明”,看懂了这些成语,我对当侦查员跃跃欲试。但实际上他们经常束手无策。我爸在刑警队的时候总是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地打听线索。后来我知道,这叫做“群众路线”。偶尔破案也是靠运气,他有一次摸排结束从村里走得晚,看见村口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大吼一声,“站住!”那人就吓得抱头鼠窜。抓住一审,竟然是另案的凶手。这不是“守株待兔”吗?但哪有那么多傻兔子,所以他们总有破不了的案。公安局门口常有悲伤的死者家属来询问破案进展,总是让人等通知,过了三年五年的他们也不来了,这些案件就变成了悬案冷案死案,锁进了刑警队的卷宗抽屉。

我那时候就想,破不了案可能是因为没文化吧。他们学历都比较低,只会武力。我得去上个什么警校,把这些他们破不了的案都破了。别的小孩想当科学家,但他们连科学家具体做什么都不知道。而我对干什么很笃定,当警察成为我第一个人生梦想。可是,这个职业规划的小火苗自从我妈调进城里工作那会儿就被摁灭了。我妈是高中毕业,她看不上这帮小学水平的粗鲁警察。“有学问的人,谁会干公安?打孩子下那么重的手,破不了案就回来打孩子。”

话说到这里,我也只能点头称是。隔壁那个预审员叔叔虽然给了我不少珍贵的弹壳,但我不想跟他当同事。而我爸也因为办案不力从刑警队换到治安大队,还去过派出所,最后成了看守所的民警。我手里并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榜样。

大学我去了北京,读了人民大学法律系。我妈选人大是听说这个学校专门培养干部,她希望我当个女干部。可我让母校和母上都失望了,毕业二十几年了也没混上干部。那时候我热爱刑法、刑诉、刑侦、物证技术、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成绩也特别优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小时候熄灭的火苗又燃了起来,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我选择了检察院。不当女警察,我还可以去检察院干反贪。

2

“既然家里支持,那你留下来试试,先去支持公诉。”检察长给了机会。公诉也行,我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

在公诉处每天订案卷,师傅发给我的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不是偷井盖,就是偷电缆。看啊,事实如此清楚,证据如此直接,供述也如此稳定,公诉完全没难度。

师傅不给我发重罪的案卷。“因为你是个女学生。”她说。

“您也是女的啊。”我反驳。

“为你好,你看了受不了。”她解释说,“你要真留下来了,有你看的时候。想不看都不行。”

“您可太小看我了。”我心里翻了个白眼。

一个月之后,师傅带我去看守所提审。大开眼界,那是当时亚洲最大的看守所,在逼仄的通道里我遇到了戴着手铐拖着脚镣的重刑犯,近乎白无常一般的脸庞和骇人的气质让我意识到小说里有句形容罪恶的话是真的——“不属于人间”。我愣在过道里不知道应该假装镇定还是迅速回避,看守不耐烦地发出指令:“人犯蹲下。”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立刻面壁蹲下抱头,包括那个白无常。就剩我突兀地立在那里,套着一身宽大的制服,师傅一把给我拽进了提讯室。

“今天事儿特多,我们分头吧。”她说,“这个案子是盗窃。有问题吗?”

“没问题。”我极力掩饰着紧张。

过了一会儿,警察带进来一个戴着手铐的犯罪嫌疑人,看了我一眼,关门离去。

我强行镇定,清清嗓子。问:“你的姓名、年龄、籍贯。”

他老实作答。

“你知道你因为什么在这儿吗?”

我问完这话,他突然缓缓抬头看我。我被他上下打量的眼神搞得猝不及防。也许是我语气里的稚嫩抑或身上的制服明显不合身,他迅速判断出我是一个菜鸟,他回答:“我不知道。”

出乎意料,原本他应该回答:“因为我偷了路边的井盖,当废品卖了钱。”

“你之前不是都供述了吗?”

“那是我瞎说的,我啥也没干。”

他翻供了!我的第一次讯问以脆败结束。在师傅回来之前,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如何熬过了半小时,讯问笔录上只有孤零零的一行“你的姓名、年龄、籍贯”。师傅回来后疾风骤雨地镇压,又羞辱又威胁,他立即偃旗息鼓老实交代。教科书上说的都是真的:没有人会如实交代,他们一有机会就翻供。

回去路上我觉得自己差劲极了;看师傅也怪怪的,她拍桌子和骂脏话的声音在我耳边嗡嗡作响,我还不太适应她如此凶悍的一面。师傅先是教育我,光是开篇的“你知道你因为什么在这儿吗?”这个标准句型,在语气、停顿的设计上都有讲究;接着又对我说:“你要比他们更凶,才能镇得住。”看我没反应,她又补充了一句:“你要现在这样温吞,干不了这个。”然后她像念咒语一样告诉我,她干了十几年,骂走了好几个男朋友,现在没有钱,没有好脾气,只有乳腺增生。

我不缺男朋友,对钱和乳腺也没有概念。但我突然懂了我的邻居预审员叔叔。我得变成他的样子。熬红的眼睛、被烟熏黄的手指、疲惫又可怕的眼神、永不停歇的动粗,他要这样才能比那些罪犯更凶。但他没有必要变成一个暴躁的父亲,也许他身不由己……这意味着,我需要牺牲掉人格的一部分,或者,我需要一张人格面具。

当时,这份工作离我只有一步之遥,但我担心自己修炼不出碾压对方人格的杀伤力,也对人格面具下的切换自如表示怀疑,这是我能干好的职业吗?我辗转反侧。正好那时候考研出结果了,师傅欢天喜地恭喜我,检察长也说:“这还考虑啥?读研去吧。” 我跟他们说等研究生毕业一定回来,他们都知道这不是真话。

很多年以后,我向我的朋友,全国十佳公诉人王勇检察官谈起这段往事——我和检察官的工作是如何失之交臂的。他对我说:“其实也不必非要那么凶,我就可以微笑着完成讯问。”他这么厉害我倒是信,但“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是需要从业几十年的经验打磨的。一开始就笑,结果就跟我一样,只能收获翻供。

那么,天底下有没有一种破案方法可以不需要“逼供”呢?如果不擅长讯问,是不是就意味着不适合做警察呢?

3

导师的专业研究方向是侦查学和证据学,我对零口供的研究特别感兴趣:人类何时才能摆脱对口供的依赖,转而依靠物证或者其他科学证据去发现真相呢?阿加莎笔下的波洛侦探从来不动粗,美剧《CSI》(《犯罪现场调查》)里唱主角的都是鉴证人员,推理和铁证摆在面前的时候,口供的权重自然就降低了。那就意味着破案人员不必以粗暴、扮凶、碾压他人尊严的方式来逼取口供。

可是,从硕士学到博士,我论文写来写去也不得不承认,大量的刑事案件里取证技术是落后的,推理也是带着偏见的,最容易突破的还是口供,所以找到那个人并让他交代——这就是破案的关键。用专业术语解释,口供距离犯罪构成核心要件最近,反映的信息量最多,是关联性最强的直接证据。同时它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指鹿为马”也不是难事,这就为逼供开启了大门。

一个熟人在缉毒处工作,跟我聊到最近破获的大案,我甚是钦佩。听到审讯的细节时,我一脸难以置信,不寒而栗。“他是毒贩”,他说,“你知道他害多少人家破人亡吗?不要妇人之仁。”

后来,我在研究冤假错案成因的项目里继续震惊。在孙万刚、聂树斌、赵作海与呼格吉勒图等冤案中,我看到了大量指控,那些原本可能成为我同事的警察——如何使用残忍的手段折磨犯罪嫌疑人,逼取口供,最终酿成悲剧。暴力系统不可避免地使某些警察失去理智和人性,也让他们深受其害。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呼格案”平反后,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27名办案人员进行了追责,时任刑警队长自缢身亡。

警察的工作不可避免地带着强制和暴力的属性,赋予他们权力的法律带着一种厌恶和敌视异类的“正统视角”,也蕴涵着清洗“坏人”的巨大风险。如社会学家埃弗里特·休斯所言,大多数公众会认为坏人“实属罪有应得”。换言之,这是被司法体制甚至民众法律意识认同并且正当化的,在这种压迫的背后存在着一种正当话语的支持。但如果相关的压迫“比我们想的还要糟糕,那就有点麻烦了。对此,我们的态度也有些莫衷一是”。简单来讲,制度不会错,它必须保持道德的正当性,而错误只会归咎于个别害群之马。

在《三大队》的原型故事里,警察为了破案给犯罪嫌疑人“上手段”——“拖把杆都断了三根,可他死不开口,还在民警面前说风凉话。”最后,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猝死,三大队的警察要为此承担责任,相关警察获刑年数不等。制度的惯性让一些警察弄脏了手,做错了事;反过来又让警察队伍感到被玷污,那些警察遭到驱逐。这就是为什么张译饰演的警察会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做个好警察,办好案子,也保护好自己”。

警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所以才要“保护好自己”。除了权力的失控,警察还会经常遇到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为生计所迫运送毒品、遭到残酷剥削的小马仔;在网上转手了自己的支付账号和银行卡号涉嫌帮信罪的职高学生;靠送外卖、送快递支撑起全家生活的涉嫌危险驾驶的小哥……抓他是你的职责,但背后有多少不忍和唏嘘,都需要你自己消化。与此同时,又不得不天天无防护地接触最阴暗的人性、最残忍的冲突。我在翻看大量涉及杀人、强奸的讯问笔录时,即便做好心理建设也不忍卒读,那些文字的后劲儿会在此后不断翻腾——“整个人都不好了”。当年我师傅说的没错,我要是在二十岁看了这些强奸案的笔录,可能我的恋爱都没法谈了。但这是工作,他们得一遍一遍地问,还要一遍一遍地记。办案人员要抓、要审、要判,甚至还要执行死刑,这不是一句“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可以形容的,这就是职业带来的道德伤害。

他们必须把自己面对的对象视为“客体”,但除非他们自己也成为客体,否则情感创伤很难避免。司法界有一个金句:“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似乎公检法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但这句话并不准确,你办的也是自己的人生。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急诊室的大夫经历多了鲜血和死亡也会日渐麻木,人格面具戴久了就可能摘不下来,它会深刻影响你的私人生活。奥本海默哭哭啼啼地说“我的双手沾满鲜血”,然后杜鲁门笑话他是“爱哭的科学家”。司法从业人员,又怎么能抱怨呢?你从事的是正义的工作,你是在为被害人和国家而战。这种不容置疑的正当性给你解脱,也让你煎熬。

4

我始终没有做成警察,博士毕业以后我做了老师。在当了二十多年老师之后,我有不少学生做了警察。我对他们的祝愿就是做个好警察。他们不知道,这句话背后有老师对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幻灭遗憾以及最终的接纳。

一个学生打来电话说: “老师,我前几天刚抓了个国企领导进去,就关了一夜,第二天我提讯的时候他头发都白了一半,彻底垮了。” 我等着他的下文。

“我想起来你上课的时候讲,讯问本身就是碾压式的,侦查就是国家暴力。我当时理解不了,嘿嘿,现在懂了。”

我能够想象得出来他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样子。冷白刺眼的顶灯之下,没有丝毫阴影可以藏匿。灯光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室内的一切都无所遁形。那个犯罪嫌疑人的官派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绝望。他开始发问,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遇到对方露出破绽或者试图狡辩时则露出意味深长的冷笑……刑事诉讼的战车正在启动。

他可能会是一个比我和我的父辈们更优秀的警察。我对他们说,作为警察的女儿,同时还有很多警察朋友和学生,我对这个职业有着复杂的情感——不容抹黑但是常常内伤。它为正义而战,但也是国家机器。权力在手,一旦滥用,可能会更加邪恶。即便坚定地只做守夜人,但面对无边的黑暗,今夜如此,夜夜皆然,谁能保证自己的内心不被黑暗侵蚀呢?

无论什么职业都会面临道德追问。身为律师,你要面对“做一个好律师,还是做一个好人”的选择;身在金融行业,你容易被骂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就算做个码农,还有一句“科技也作恶”等着你。对于警察和其他司法从业者而言,遭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候,追求正义的目的会给自己一些慰藉和防护。但穿鞋子的是自己,难不难受只有自己知道。当我们执法的时候,用“不是我干的,是法律让我干的”似乎可以逃避思考,但我们很难忽视制度和权力对于我们的改变:刚从业的我和从业几十年的我还是同一个人吗?

时至今日,做司法制度研究的我仍寄希望于科技的进步改变破案方式。这就意味着,随着AI的应用出现质的飞跃,让人耿耿于怀的逼供现象可能会得到改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口供不再是重点,整个侦查都会发生结构性改变——不再需要为了口供而羁押犯罪嫌疑人,不再需要指定监视居住,不再限制律师会见……而如果预测成为可能,犯罪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消灭,个人权利的保障就能更加具体,制度对人的异化就可能被克服。

我想问那个平行时空的我,如果那年真的做了警察、做了检察官会怎么样,会对今天写出这些故事、做出这些反思的学者说些什么?会认为她是出于虚伪的人道主义还是虚无的多元道德?或者嫌她只会提出问题不会解决问题?我们能相互理解吗?有一点令人欣慰,我们都在法律共同体内。身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我们将彼此分担责任:对你们看到的一切,对你们所做的一切,以及对你们未能做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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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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