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
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家暴不是“家务事”
全社会对家暴零容忍
是共识
更见于行动!
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的
《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其中包含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
中的有关重点提要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转发
如遇家暴
请拒绝沉默、保留证据
勇敢地用法律保护自己
向一切家庭暴力说
“不”!
来源/中国妇女报
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是由浙江省妇联主管,在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的具有公募资质的“5A级”社会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妇女儿童疾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自2014年专职化运作以来,以专业化为要求,目前拥有一支30人左右青春、热情、友爱、向上的专职队伍,近三年筹集爱心款物约3.7亿元,帮扶妇女儿童60余万人次。
基金会先后被全国妇联、浙江省人民政府等单位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妇女慈善奖之贡献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第四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五届浙江慈善奖工作奖”“第五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六届浙江慈善奖楷模奖”“第六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七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项目金奖”“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等荣誉,FTI中基透明指数8年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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