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宝兴隆文化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宝兴隆)被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为第十批北京老字号,并进行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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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隆于清咸丰二年(1852年)创办于北京,光绪三十五年(1909年)6月在商部注册,8月23日领照;是一家经营文物艺术品的老字号。鼎盛时期钱庄已有相当规模,分庄分布于长江流域及江南各大城市。清末,银行逐渐兴起,替代了钱庄,宝兴隆转营金银器具及古董杂项,命名为宝兴隆金店。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宝兴隆彻底告别钱庄、金店兼营的经营状态,专注金银贵器、古玩文物生意。

20世纪五十年代,各地为了经济建设,开始重视“文物商品”的出口换汇工作,宝兴隆专营古董金银器具,并增加了陶瓷、书画等文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至1951年6月,北京工商联合会成立,将属于文物业性质的公会合并为历史艺术文物业公会(后曾改名为文物业同业公会)。

而今,宝兴隆历经两百年的沧桑变迁,蕴涵着丰厚的商业元素和传统文化。其以“持宝兴盛,善德誉隆”著称,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文物艺术品经营品牌。

本次“宝兴隆”被认定为第十批北京老字号,系北京老字号协会根据《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商务局等9部门《进一步促进北京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北京老字号认定规范》要求,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第十批北京老字号认定工作,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15个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将持续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任芯仪(EN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