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不是谁发视频就谁有理。
11月23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宁夏固原一派出所执法人员殴打学生”。
发布视频的女子称,被打的是自己的儿子,红庄小学12岁学生,视频显示两名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和一名小孩在路上,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抓住孩子孩子,另一名穿制服的人员两次掌掴、三次脚踢这名学生,又疑似揪这名学生的头发,另一名执法人员没有制止同事的行为,经过确认,这是发生在红庄小学内部。
刚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执法人员为什么要殴打孩子,因为家长发布视频只说是执法人员打孩子,没有说为什么要教育孩子,引发关注。
11月24日,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原来这两名穿制服的民警是去学校处理学生霸凌事件,因为视频中12岁的学生马某某对同学校三年级的两名学生有多次霸凌行为,两名三年级学生的家长知道后留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辖区张易派出所副所长王某第一时间带着值班民警到学校去调查处理,在调查的途中,12岁的学生马某某一个人离开了现场,副所长这才和另一位民警追了出来找到马某某,于是发生了视频里的一幕。
对于这样的行为,我觉得大多数人都可以理解,除了12岁马同学的家长,如果家长教育到位马某某也不会欺负低年级的学生。
副所长之所以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一时气愤才会对马某某掌掴和脚踢,这抓捕坏人的时候不都这样,难道在抓捕坏人的时候还不能制止嫌疑人离开吗,如果是我,肯定也会这样做。
对于校园霸凌,正常的人肯定都非常阵痛憎恶,同学之间互相玩耍可以,但殴打他人就不行,今天殴打,下次万一故意伤害致人于死呢,难道不应该从小教育?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保护谁,保护施暴者还是被打者?如果施暴者和被打者都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任何刑事处罚,最多只是口头教育,但对于霸凌者,正常的口头教育肯定是没有任何效果,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或者是家庭,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我们的孩子,不要去霸凌他人,子不教父之过!
因为马某某家长在社交平台发布了民警殴打他孩子的视频,这位正义的副所长因此也被受到了处罚,被撤职。
对于这样的处罚,很多的网民都觉得有点过了,被打学生是霸凌同学,在处理过程中还要离开现场,这孩子简直是一点没有规矩,作为一名警察和一名家长看到这样的行为肯定很气愤,教育孩子难道也错了吗?
未成年人霸凌其他同学,不仅不会受到刑事责任,执法人员也不能殴打,执法人员甚至因为他而要受到处罚,这是不是会让霸凌学生更加的肆无忌惮,更加的变本加厉,因为他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他。
网友评论
网友们纷纷鸣不平:如果是真实的校霸,支持警察的做法,这是个好警察,不应该冤枉好人。这是学校的问题,是教育局的问题。
支持警察,就算不是长期霸凌,警察到现场后,马某自行离开,这是什么人能干出的事?这是惯犯了!
凭什么停职?对在校霸凌的就应该很好的教训。
校园欺凌屡禁不止的原因,谁管处理谁,多么可悲,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正义的有担当的警察还被处理了,强烈要求恢复原职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