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青春岁月,那是一段白衣飘飘的美好时光。他们没有前辈那种沉重的责任感,没有那么多理想和负担。然而,他们对生活,对爱情,对性,却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他们不再把成绩当作唯一标准,他们有自己的热爱,并且用几近“专业”的态度去做。
他们的许多行为,颇遭争议。但是,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不是垮掉的一代。
摇滚青年三儿
大一报到的那天,宿舍的人就感觉到三儿的与众不同。一口带着胡同味的京腔,乱蓬蓬的黄发,一身的牛仔打扮,与宿舍其他兄弟中规中矩的穿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行李里面,最引人注目的就那把看起来价格不菲的吉他。
后来大家才知道,那把吉他的确不便宜。他高二的暑假,曾经在北京的天桥上卖了两个月的打口碟,加上攒了数年的压岁钱,才买到这把吉他。
大一的迎新晚会上,他弹唱了Nirvana那首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震惊了全场。凭借这次完美的亮相,他很快找到了同道中人。他在东区食堂的公告栏里贴出了招募广告,寻找热爱摇滚音乐的鼓手和贝司手。不久,他组建了一个名为“黑房子”的乐队,他是主唱兼吉他手。而乐队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参加在香山举办的迷笛音乐节。迷笛是北京一个传统的摇滚音乐节,几乎所有混在北京的地下摇滚乐队都会参加,虽然有点非主流,但在地下摇滚圈看来,这是每年一次群贤毕至的大party。
其实在混合酒精与荷尔蒙的迷笛上演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那些朋克爱好者对你的音乐不满意,他们真的会往台上扔东西。三儿早早就写了一首歌,与乐队的成员不断修改。他们逃课去那个树立着“诸子”像的园子合练,因为只有在那里不会扰民。铜铸的老子,孔子的雕像,是他们忠实的听众。
在迷笛的演出,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三儿沙哑的嗓音,娴熟的弹奏技巧,让台下的人都惊了。他原本已经做好被国骂的准备,结果却收获了无数的赞誉。演出结束以后,一家酒吧的老板找到三儿,让他和他的乐队去他的酒吧驻唱。
就在这个时候,三儿认识了静。她是住在我们学校里的家属,不是在读生。
作为一个校园歌手,三儿并不缺仰慕者,但他并不滥情。他读过大量那些著名摇滚乐队的成长史,得出一个结论,很多天才乐队,都是让性和大麻给毁了。在“黑房子”成立的那一天,他跟其他成员说:“我们不需要骨肉皮。”骨肉皮是圈子里的隐讳说法,很多地下摇滚乐队都有这样的女孩,跟乐队的不同成员上床。她们不一定为了名利,只是因为喜欢摇滚。
三儿痛恨这样的行为,觉得摇滚之所以被主流误解,大多因为和骨肉皮的性乱。他跟静上床,是因为彼此喜欢。静是那种热情蓬勃的女孩,家境颇好,有些任性,也有些狂野。他们在一起都疯狂地做爱,有时候去静的家里,有时候晚一点就在学校一个偏僻的草坪上。无数前辈,曾在那里挥斥着自己的荷尔蒙。三儿说,就像他喜欢的那些硬核摇滚,浓烈、不羁,却在深处有着节律。
三儿每周有两天晚上要去酒吧演出,他要补那些拉下的功课,还要跟乐队一起排练。他最喜欢的电影《黑鹰降落》里有一句台词说:永远不要丢下你的兄弟。他觉得,这句话真牛。可静不满意,她不能容忍他们只有做爱的时间,她期望看电影、散步,像别的恋人那样。争吵逐渐多起来,静觉得受了冷落,三儿却觉得,静实在是没有理解他。
冲突终于爆发了,他在上自习,她过来找他。在走廊里,吵起来。她很绝决,他却特别无奈。突然,她跪下来,抱着他的腿,眼泪顺着她精致的脸颊往下流,三儿的视线也模糊。他后来说,虽然当时心针刺一般痛,但他觉得他们真的完了,他最讨厌被人威胁,无论以尖刀或者眼泪。后来静为他割了一次腕,他更加寒心。虽然他无比怀恋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但还是决心远离这个疯狂爱他的女孩。
到了大三的时候,大家开始考虑前程。工作、考研、出国,成为每天谈论最多的话题。乐队的两个成员退出,三儿只好把乐队解散了。在最后一次合练之前,他去东门那边坐车,突然发现公交站的广告牌上,那个女人好面熟。原来是静,画面中的静身材显得更加火爆,涂得血红的嘴唇充满了魅惑,对着他甜甜地微笑。
他长叹了一口气,觉得一个时代结束了。
导演四爷
四爷在这两万人的学校算是个传奇人物,话剧导演、体育生,巨帅、超级有才。有人感叹上帝的不公平,怎么把这些特质聚集到一个人的身上。有一个故事能够说明四爷的知名度。他们毕业的时候,发了一本学校BBS的精华集。里面有一篇文章一看就知道是本系的一个女生写的:“在等待面试的间歇里,大家都很无聊,就在黑板上画各种奇怪的图画。我偷偷地看着那个孤傲才子,他在黑板上画一个猪一样的动物,看了他的作品,我差点笑了出来,原来孤傲才子也是人啊。”后来我们一致认为,那个才子说的就是四爷,而那个女生,肯定是暗恋他。
四爷的父亲曾经在内蒙插过队,所以四爷对于苦难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他认为,天才的导演,都必须先去认识苦难,只有理解了苦难,才能拍出最好的作品。他说,在他十五岁那年,他去西藏,曾经被人用枪指着头,从那时候起,他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恐惧。
四爷学的是经济类专业,别人在那里画着供给和需求曲线的时候,他却捧着一本厚厚的戏剧理论看。
每年的五四,学校都会有大型的文艺演出,这个时候的四爷是最忙碌的,也是最风光的。他自编自导的话剧,连着两年得到了一等奖。后来,一个话剧圈里的腕儿看了一次他的演出,就盛情邀请他参加北京的大学生话剧节。可是,快到考试周了,那个学期有他最怕的西方经济学。他只好硬着头皮跟老师打了一个招呼。没有想到,那个颇有名气的老师冲着他笑笑,说:“别担心考试,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吧。”
四爷在北京小剧场的演出,让人觉得话剧界的一颗新星冉冉升起。他对生活的理解,他对文字的敏感,以及他对舞台动作的控制能力,都让那些评委感到震惊。他拿到了北京地区的第一名,京城媒体的文化版来采访他,把他作为大学生不再死读书的一个典型。
四爷曾经动过去考中戏导演系硕士的念头,那个发掘他的圈中腕儿阻止了他,跟他说,这个圈里的水很深,你一个没有背景的年轻人,将来的路会比较艰难,你很难排得上戏。四爷听从了劝告,把爱好停留在爱好的层面上,没有把它变成职业。因为,他怕到时候,他会讨厌话剧,他会为了生活所迫而排演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作为校草的四爷自称不是一个乱性的人。他最推崇金庸的小说人物杨过,因为过儿是个至情至性之人。四爷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肯定只爱她一个,如果感情不再了,自然就要分手,勉强不得。
因此,四爷大学四年换了四个女朋友,并没有招致非议,大家都觉得他不是一个沾花惹草的人。有一次傍晚体育生训练的时候,操场边上小区来锻炼的一个面目佼好的少妇,要了四爷的手机号,还给他一些颇为暧昧的暗示,被四爷严词拒绝了。
特别神奇的是,四爷的四个女朋友,都是新闻系每届的系花。因为新闻系每年都会有一个话剧专场,四爷经常作为专业人士被请过去指导,他开玩笑说,估计新闻系的男生做梦都想拿刀砍他,君子夺人之美了。更神奇的是,四爷的前女友,前前女友,跟现在的女友,居然能安静地坐在一起喝茶。大家都说,四爷在无意之中,把情圣做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