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诚信理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直以来,靖远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密织市场主体“诚信网”,有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诚信文化建设,共绘诚信建设蓝图。
01
惩戒失信,强化约束
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2024年以来,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各类涉企信息2500余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20多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推送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4212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1013户(次),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履约、守法经营。
02
多元服务,引导修复
制定了《靖远县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加强对辖区经营主体信用培育力度,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工作机制,推动信用修复服务前移,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通过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强力推进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让企业办事快、少跑路。截至目前,全局共办理信用修复总量1016户,其中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013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3个。力争在2024年底前,通过信用提升行动,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升全县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为守信者提供更宽松的监管环境。
03
分级管理,规范监管
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制定抽查计划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2024年已制定的联合抽查计划,均已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现了“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县局将信用约束重心从过去侧重事后列异、列严向侧重事前教育引导,树立诚信意识与事后列异、列严相结合转变,优先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助推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04
审慎监管,完善容错机制
推行柔性监管,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异“容错”修复,对相关主体公示信息首次出现轻微差错、不影响社会公众对企业经营状况正确判断的,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填报马虎或操作失误且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对公示信息填报错误经提示及时修改完善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主动进行整改纠错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减少对企业轻微失信约束。
05
宣传引导,预防失信发生
创新信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信用监管政策法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个节日节点作为信用宣传的窗口,及时宣传、报道信用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宣传作用;多渠道多媒体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对信用提升行动的认知度,引导其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
★来源: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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