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4日讯2024年11月6日晚,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大王镇潍高路某路段设置酒驾整治点,进行酒驾整治行动。约23时26分,一辆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点附近,就在执勤民警依法上前对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该车突然加速闯卡,逃离检查点。
民警立即驾车跟随,大约过了200米,逃逸的小型轿车在一处路口撞上了前方等待红绿灯通行的另一辆小型轿车后停下,逃逸车辆的驾驶员下车逃跑时,被后方跟随的执勤民警当场控制。随后,民警将陈某带至检查点,并安抚了被陈某追尾的车辆驾驶员。经现场呼气检测,驾驶员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陈某在当地一家企业打工,当天上午喝了大量白酒,夜间驾车去企业值班的路上,遇到交警夜查酒驾,陈某觉得此时酒劲还没消散,脑子一热,就选择驾车逃离。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陈某曾于2014年9月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被处罚,本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陈某承担追尾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再次酒驾的行为也要面临法律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针对陈某本次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行政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代杰 张晔 东营台 徐振 广饶台 聂义山 延乐春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