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造成233人死亡,成为当年世界十大火灾之一。
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始建于1974年,原为阜新市评剧团排练厅。1991年1月改建成歌舞厅,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对外营业。1992年7月,歌舞厅租赁给王文忠(原阜新海州矿电务段职工,男,41岁)个人承包经营。1994年5月,王文忠对该歌舞厅进行了装修。
选择装修材料时,歌舞厅大厅吊顶采用了胶合板、帖顶纸,墙壁则为化纤装饰布。浅绿色的化纤装饰布,半浮挂在四周的墙壁上,给舞厅营造了暧昧氛围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化纤布是一种极易燃烧的材料。事后,有专家在现场做了模拟实验,发现一旦起火后、这种布15秒内就可以从墙底烧到屋顶;在燃烧的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并伴有带火的熔滴。
舞厅的装修隐患不止一处,在电器线路方面,歌舞厅采用的是4平方毫米铝芯和铜芯塑料线,未穿阻燃管或金属管。除此之外,歌舞厅太平门及出入口,也未按消防要求设置疏散指示照明和应急照明灯。
还有,歌舞厅的两个出入口中,西南出入口在发生火灾前,门处于上栓挂锁状态;歌舞厅的6个窗户也均被封堵、4个窗户上装有铁栅栏。
问题还不止这些。案发当天,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是:舞厅定员140人,但歌舞厅门票价格低廉、1元钱可以从早8点半玩到晚上8点半,加上当天是周末,起火时、歌舞厅内聚集人员多达300余人。
经事后查明的火灾原因是:阜新市玻璃仪器厂工人、舞客邢胜利(17岁)当时在3号雅间里耍酷,把报纸卷起来点烟,烟点完后,他拿着报纸卷、四下摇晃取乐。
有人过来制止他时,他把未熄灭的报纸塞入到了破损的沙发洞内。沙发的表皮为人造革,内垫为聚氨脂泡沫。聚氨脂泡沫属于易燃材料。未熄灭的报纸塞进沙发后,沙发被引燃。
当时在现场的16岁职业中学学生侯明丽逃过了一难。她后来讲述说:起火后,邢胜利和他的伙伴用手拍、脚踩,又用水浇,都无济于事。
不过,侯明丽起初并没有感到害怕,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着大火。只是她当天穿了件漂亮的皮衣裳,怕弄坏了,才出去的。可等到了10多米外、再回头看时,火已经窜出雅间,烧向舞厅的棚顶。
她说:“这时我向外跑,之后到舞厅附近一个水房洗了脸,出来时,看见大火已经烧到舞厅的房顶了。”
在死亡的233人中,男133人,女100人。在查清身份的死者中,有工人84人,学生75人,待业青年61人;14至17岁的61人,18至25岁的159人。这些年轻人到这里本来是寻开心的,但却丢了性命。
肇事青年邢胜利本人在火灾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