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对三、四轮电动车开展检查并对违规销售商进行公告
11月份,临渭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三、四轮电动车销售点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查处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期间,民警对三四轮电动车的合格证、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进销货台账、执行标准以及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在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商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得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时,民警还积极向前来购买三、四轮电动车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驾驶非合规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驾乘违规低速电动车。
本月,共开展联合检查10次,发现非法销售商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并对发现的违法销售商家进行了现场处罚。
不合规三四轮电动车销售商及车辆品牌公告
1、临渭区闫村镇绿驹电动车经销部: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渭南市临渭区妮柯红家电经销部:未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健全销售台账。
3、阳光三轮摩托车城:销售的产品合格证参数与现场销售的电动车不符。
4、临渭区交斜镇海泉电动车行:销售的12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5、渭南市临渭区丰原小刀电动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车。
6、高新北区爱玛电动车专卖店:未建立购销进货台账,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