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12年,还是青年的毛泽东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

但进入学校后不久,毛泽东渐渐发现,他已讨厌那些课程复杂,校规刻板的教育方法。一本书要学一学期,这对他来说,简直像受罪。他认为,年轻时应该拼命地读,管他懂多少,读多了自然就懂了。

于是,他开始逃课。最后干脆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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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一生,学校的教育对他的影响并不大。对毛泽东这样的人来说,学校的正规纪律只能是对他的扼杀。他是一个不肯墨守陈规的学生,这也是他与那些规矩学生的差距。

最后,他放弃了学校,选择躲进了图书馆。

就像牛闯进了人家的菜园,尝到了菜的味道,就拼命地吃起来!

长沙定王台,湖南省图书馆。

这里的读者寥若晨星。

当时的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才会走进这幢两层楼的房子。

一天,毛泽东来到图书馆。他被架上琳琅满目的书惊呆了:这里有这么多的书!古今中外都有。他用手抚着架上的书,一排一排地走过,越看越激动。他第一次开了眼界。

“不知从哪里读起。”他感叹道。

“我应该按书架顺序分门别类来读,尽量多读书。”他贪婪地想道。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也应该这样。”他望着书架说。

从此,他如饥似渴地一头扎进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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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开门,毛泽东总是第一个走进图书馆。关门时,总是最后一个离开。中午,他只休息片刻,买两块粒饼当午餐。

从夏到秋,从秋到冬,他日复一日地坐在那里。在北风呼啸的季节,坐久了脚冻得发痛,他只是原地活动两脚,全神贯注于书本上。

他很像那位在大英博物馆里苦坐,戴着精密眼镜来分析资本主义的犹太人。

后来,他曾风趣地谈论那段生活:就像牛闯进了人家的菜园,尝到了菜的味道,就拼命地吃起来!

毛泽东从《红楼梦》和曹雪芹的身世里认识了中国社会的另一面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亚当·斯密的《原富》、赫胥黎的《天演论》、约翰·穆勒的《名学》、斯宾塞的《群学肄言》、孟德斯鸠的《法意》、卢梭的《民约论》及古希腊的历史和古典艺术成为引起毛泽东兴趣的第一批书。这些书都是西方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启蒙著作。毛泽东从那里开始了解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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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放眼于他脚下的这个天朝之外的土地。

而中国的文、史、哲古典名著则成了他第二批饱餐的佳肴。

《红楼梦》一书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

曹雪芹的悲惨身世和他的顽强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毛泽东坐在图书馆阅览室里,为它洒下了最感动心灵的热泪。

乾隆盛世,北京西郊。

一个身穿马褂,长辫齐腰的瘦个子手拿一张画着出自他亲手的峻石画,在街上往返叫卖。他就是曹雪芹

他从富贵人家跌落为穷困潦倒的人。那不是他的过错。

那是雍正和乾隆让他这样生活的。

他正在创作《红楼梦》——他呕心沥血嗜之如命的事业。

他还得养家糊口,自己也还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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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曹雪芹就在这样一种衰败境地中挣扎着写完他心爱的著作。

平日,他除了上街卖画赚钱,朝朝暮暮著书不辍。

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红楼梦》第一回中原句)

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甲戌本回前诗)

有谁能够想象,曹雪芹那部震惊世界的巨著许多部分是在老皇历背面写出来的,他都没有钱买纸。

他贫病无医,爱子早逝,伤痛而死。

后来,他的书震动了世界。

这是中国古代最后一部,也是最完美的一部伟大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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