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进一步规范犬类管理,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健康养犬,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令须遵守。不在禁养区内饲养连云港市养犬规定中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
二、遛犬须牵绳。携犬出户应由完全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束犬链(绳),并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佩戴嘴套。
三、防疫须到位。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动物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按规定对所养大只注射狂犬疫苗并定期检疫。
四、扰民须严禁。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影响他人休息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五、粪便须清理。携犬出户时,应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
六、出行须守规。不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出租汽车时,须征得司机同意。
七、饲养须尽责。养犬前请三思,应对自己的爱犬一生负责,对病犬、伤犬、亡犬妥善处置,不随意遗弃。
八、不法须抵制。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主动检举揭发违法养犬行为。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手同行,从我做起,自觉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养犬人,共建美好家园,同创文明城市!
灌南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3日
@灌南养犬人
下面这些犬只,不能养!
县城区禁养犬品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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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文明犬”
做“文明养犬人”
是每位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