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火兵摄影报道:近日,赣州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与京九路交叉口、兴国路与长冈路交叉口,各设立了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牌,系未取得审批手续私自安装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真实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
两块大型户外广告牌。
10月21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在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和京九路的交叉路口,设立了一块十分显眼的户外广告牌。记者观察发现,广告牌为钢架结构,目测长度约20米,宽度约6米。随后,记者来到兴国路和长冈路交叉路口,发现城央一品小区楼上也安装了一块户外广告牌,制作工艺、大小与前一块广告牌类似。李先生表示,上述两处户外广告牌为同一家公司经营。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兵回复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经向经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这两块广告牌存在多年,上一任经营公司是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后来,广告经营权转让给了赣州欧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也去办理过审批手续,但是根据相关要求,并没有通过审核。”王兵告诉记者。
赣州欧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邱恺则表示,公司已经做了计划,将上述两处户外广告牌拆除,并联系了专业的拆除公司,会尽快落实。
11月21日,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兵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该大队将于11月25日,对该两处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