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无小事

联合调解解“薪”

11月18日,靖远县乌兰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了8起拖欠工资的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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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该8起案件的原告均为某服务公司老员工,长期在某旅游开发公司从事卫生清理、绿化等工作。2023年该旅游开发公司更换负责人,由樊某负责经营管理。樊某继续雇佣8名原告工作,但自2023年底开始,樊某便再未向8名原告支付工资,经多次催要,樊某分别向8名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付工资共计9万余元,后经催要仍未支付,无奈之下,8名原告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靖远县法院乌兰法庭受理该8起系列案件后,经阅卷审查,办案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第一时间联系了樊某,一开始樊某辩称其不是该公司负责人,员工劳务工资与其无关,不愿配合。经办案人员与其耐心沟通,同时两组办案团队联合努力向樊某释法说理,最终樊某表示将从外地赶回到法院协商处理。樊某到庭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樊某承诺按2025年2月15日前将欠付的工资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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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拖欠劳务工资不仅违法,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靖远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及时高效调处劳务工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乌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