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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白云区广大附中实验小学
2.中山市直属学校
3.江门市教育局
广州市白云区广大附中实验小学
广州市白云区广大附中实验小学
编制教师招聘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校工作,广州市白云区广大附中实验小学定于2024年11月在北京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联系电话:020-31924496
邮箱:1097430256@qq.com
招聘公告详情, 请点击
中山市直属学校
中山市崇文重教,是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先进市。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为广大教师营造安教乐居的良好环境。因工作需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5。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中山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7:00;
长春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5日17:00;
北京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9日17:00;
武汉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1日17:00;
长沙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home.actio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5.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同一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中山考点未招满的部分岗位可顺延到其他考点进行招聘,具体内容以补充公告为准。已入围中山考点岗位体检的考生不可再参加其他考点的招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该考点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1: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各招聘单位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采取“综合考核+试教”方式进行。
(一)综合考核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各直属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2.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思维方式、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心理品质、从教潜能等,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考核成绩在考核时段内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做为试教人选。
3.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试教
1.确定试教人员。综合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未达1:5比例的,综合考核成绩实际合格人选全部入围试教)。招聘单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试教人员参加试教,并在各直属学校网站公布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
安排在试教前进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
3.试教形式:采用模拟教学+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内容。
4.试教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5.试教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试教成绩。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6.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试教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试教。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试用期满不合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5。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及投诉电话详见招聘单位电话及门户网站一览表。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中山考点).pdf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pdf
附件下载: 附件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pdf
附件下载: 附件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pdf
附件下载: 附件5: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长沙考点).pdf
附件下载: 附件6: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7:招聘单位电话及门户网站一览表.pdf
江门市教育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省内外有关高校开展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40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
三、招聘地点
江门市教育局将在以下地点举行宣讲会以及面试:
1.东北师范大学(长春);
2.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3.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具体日期和地点将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四、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8日9:00时至12月9日16:0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bpo5156.com/)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上传报名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代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公章。成绩单需有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00时至12月10日17: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2日12:00时至12月13日17:00时,登录网络考试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并进行系统测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网络考试系统的地址、笔试的网络环境要求和操作指引将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上午10:00~11:30。
3.笔试通过网络考试系统举行。考生需在一个无其他人员,且有手机拍摄的环境内,使用电脑登录考试系统进行答题。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分别在三个招聘地点举行,考生可就近选择招聘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通过线上面试系统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入围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高低名次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分别在三个招聘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江门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在该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四、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咨询:0750-3503920。
(三)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教育局。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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