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抓拍系统如同给交警配备的“火眼金睛”,让无证驾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近期,多名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者,在电子抓拍的精准识别下被依法查处。
2024年11月12日07时11分许,我大队接到甘肃公安交通指挥平台预警:鱼某某涉嫌无证驾驶,要求核实查处。接警后我大队执勤民警于2024年11月14日将鱼某某传唤到案,鱼某某如实陈述了其在2024年11月12日7时许,驾驶甘JB***9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陇西县巩昌镇南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三家店路口的驾驶事实。经核查,鱼某某驾驶证于2022年10月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此次鱼某某系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鱼某某已送陇西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陇西公安交警提醒
电子抓拍系统的广泛应用,打破了无证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者妄图逃避处罚的幻想。高清摄像头能清晰捕捉车辆信息与驾驶者面容,无论城市道路还是乡村公路,违法驾驶行为将被精准记录。交警依据这些铁证,依法严惩无证驾驶及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者,绝不姑息迁就。
陇西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广大交通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无证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合法取得驾驶资格,安全文明出行,才能保障道路畅通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
陇西圈子法律顾问
来源:陇西公安交警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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