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ICC(国际刑事法院)正式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以色列前防长加兰特发布逮捕令,指控两人至少在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即检方提出逮捕令申请之日)期间犯下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内塔尼亚胡随后谴责这一指控“荒谬且虚假”,且存在“反犹太主义”。
逮捕令一发,可喜坏了巴勒斯坦、约旦、土耳其等伊斯兰国家以及国际人权组织的广泛欢迎。
黎巴嫩外交与侨民事务部发表声明称,欢迎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
哈马斯方面则称,这是“迈向正义的重要一步”。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侯赛因·萨拉米称,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是“一项受欢迎的举动”,是“巴勒斯坦和黎巴嫩抵抗运动的伟大胜利”。
欧盟“外长”博雷利呼吁,欧盟所有成员国都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执行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荷兰、法国、英国、意大利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说会和国际刑事法院保持一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中方支持国际社会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任何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际法权威的努力,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善意解释和适用《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
中国外交部的回应,虽未鲜明直接,但是,是否赞同支持,早已说得非常清楚明白了。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是一个联合国之外的独立司法机构,主要功能是对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目前有124个成员国。
这么一个国际司法机构,绝不会平白无故、无根无据地发出逮捕令,绝不会冤枉祸害一个好人的。
内塔尼亚胡反击国际刑事法院“荒谬虚假”,那么,果真如此吗?
以色列财政部长斯莫特里奇曾表示,为了解救被扣押人员,让加沙地带的200万巴勒斯坦人饿死可能是“合理且合乎道德的”。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身为总理的内塔尼亚胡在组建内阁时,真的找了一个和他“臭味相投”的帮手。斯莫特里奇的这一狂言炸语,其实也正中了内塔尼亚胡的心意。若能饿死所有的加沙人,让人质得以解救,那也非常值得。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发言人杰里米·劳伦斯指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以最强烈的措辞,谴责这些煽动对无辜平民的仇恨言论。把饿死平民作为战争手段是战争罪,对巴勒斯坦人民的集体惩罚也是战争罪。
打着解救人质的幌子,内塔尼亚胡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和哈马斯的和谈决议,走向了疯狂地屠戮报复之路。
轰炸学校,轰炸难民营,轰炸医院,轰炸人道主义物资发放点,轰炸民用建筑……这些,不是在将加沙人民赶尽杀绝,又是什么呢?
迄今为止,加沙已经有4.4万人死亡,超过10.4万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这些数据,还能造假?
这些数据,并非停止定格了,而是正在呈上升的变化中。因为,巴以冲突仍没有停止。
除了屠杀加沙人,以色列连外国人也不放过。至少超100名联合国工作人员和49名记者在加沙遇难。如联合国难民救济处曾不止一次遭到轰炸,其工作人员曾不止一个遭到伤害。
内塔尼亚胡称“除了彻底和最终的胜利,没有其他解决方案。如果哈马斯能在加沙幸存下来,下一次大屠杀发生只是时间问题。”
“屠杀”这话可是出自内塔尼亚胡之口,事实上呢,早已在行动中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和发挥。
综合种种,身为总理的内塔尼亚胡所犯下的罪行,难道不都符合国际刑事法院所提及的“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吗?
也就是说,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实事求是,并未罔顾事实,捏造打击。这也就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和组织有目共睹, 赞同和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裁决的原因所在。
那么,这次是否就意味着内塔尼亚胡要“凉”了呢?
我认为,“凉”的可能性极小极小,接近于0。或者说,这次,内塔尼亚胡,又能躲过一难!
早在5月份的时候,国际刑事法院就对内塔发出了第一次逮捕令。
内塔质问国际刑事法院“多么胆大”,竟敢将哈马斯和以色列相提并论,并称这种比较是“对现实的歪曲”,并指责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给全世界肆虐的‘反犹太主义’火上浇油”。
美国总统拜登则否认以色列对加沙发动的军事行动是“种族灭绝”,并抨击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以色列领导层申请逮捕令的行为“荒谬”,还称“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不存在对等关系”,并承诺对以色列“坚不可摧的”支持。
美国不仅威胁国际刑事法院,而且还玩起了真刀真枪。
6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将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实施全面制裁,以惩罚这些检察官此前申请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的行为。制裁措施包括禁止相关国际刑事法院人员入境美国,撤销允许他们入境美国的签证,并限制他们在美国的财产交易。
就这样,第一次逮捕令发出去后,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谁知,国际刑事法院又发出了第二次逮捕令。这足以说明其对内塔等人犯罪行为忍无可忍,也更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让国际法能得到真正实施和大显神威。
可这次逮捕令一发,不仅再次激起内塔的怒火,而且也得罪了美国现任总统拜登。
拜登称,ICC此举“令人愤慨”。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也表示,美国“从根本上”拒绝上述逮捕令。
白宫发言人卡琳娜·让·皮埃尔指出:“我们完全反对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决定。我们仍然对检察官急于寻求逮捕令以及导致这一决定的令人不安的程序错误深感担忧。美国已经明确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对此事没有管辖权”。
事实上呢,美国也说对了。因为,不管是以色列,还是美国,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也就是说,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对非成员国发出逮捕令。
单从这点来看,国际刑事法院的做法确实让人不可思议。当然了,虽然以色列不是成员国,但是,若内塔进入了成员国,该成员国就理应遵守约定有义务将其捉拿归案。
欧盟“外长”博雷利虽然大力呼吁欧盟所有成员国有义务执行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荷兰、法国、英国、意大利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说会和国际刑事法院保持一致,但在具体会不会逮捕内塔尼亚胡这件事上,他们却含糊其辞,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看看吧,即使是成员国,也担心惹是生非,哪怕违背约定,也不敢贸然、明确行动。
就这情况,谁还敢对内塔下手呢?
更令国际刑事法院不解和气愤的是,匈牙利居然站出来带头违背契约。
欧尔班当地时间11月22日表示,他将邀请内塔尼亚胡访问匈牙利,并保证“不会执行”ICC的逮捕令。
欧尔班表示,ICC的逮捕令是“错误的”,是“出于政治目干涉正在进行的冲突”,就内塔尼亚胡在加沙的战争行为向他发出逮捕令的决定破坏了国际法,加剧了紧张局势。
欧尔班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今天,我将邀请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访问匈牙利。在邀请中我将向他保证,如果他来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将对匈牙利没有影响,我们不会遵循其内容。”
匈牙利外交部长西雅尔多此前也抨击ICC的裁决“可耻和荒谬”。
根据《罗马规约》,若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前往124个成员国中任何一个国家,都将面临被逮捕的风险。美国不是成员国,反对就反对吧,而匈牙利可是ICC成员国呀,居然公然唱反调,这让国际刑事法院情何以堪,又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呢?
国际刑事法院虽然独立于联合国,但若能得到联合国的支持,固然也非常有底气,可是,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发言人斯特凡纳·杜加里克表示,“秘书长尊重ICC的工作和独立性”,并呼吁成员国履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但当被问及面临ICC逮捕令的以色列官员能否在联合国出席活动时,他回答,他不会对“假设”的情况发表评论。
联合国也是含糊其辞,哎,这叫国际刑事法院又该如何呢?
联合国这样,美国又一边倒、不长脑、铁了心地支持以色列,欧盟诸多成员国都雷声大不下雨,国际刑事法院只能重重、无可奈何地又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