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渡镇镇村公益性岗位上岗要求及流程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年岗位开发计划》(鲁就办〔2024〕6号)《菏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菏人社规〔2024〕1号)文件规定,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潘渡镇2024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55个,其中城镇公益岗3人,乡村公益岗52人。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 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16-60岁),是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16-60岁)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16-60岁),是指残联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残疾证上三四级残疾才能符合报名条件,一二级残疾人不符合上岗原则,精神疾病患者无论几级残疾都不符合上岗原则)。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
潘渡镇以下行政村属于城镇户籍,潘东行政村、潘北行政村、潘西行政村、刁孟庄行政村、前坝行政村、王楼行政村、李楼行政村、草庙行政村、冯店行政村、佀庄行政村、王井行政村、双庙行政村、仝林行政村。
城镇公益岗人员条件要求: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身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持有残疾证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及智障精神病等除外)、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
三、不得安置人员类型。
1. 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 贴的村(社区)干部;
2.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
3.(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得聘任公益岗)
5.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法人、股东、监事、理事);
6.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证上三四级残疾才能符合报名条件,一二级残疾人不符合上岗原则,精神疾病患者无论几级残疾都不符合上岗原则)
7.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
乡村公益岗产生的流程:1、村干部组织本村人员报名。2、乡镇初审报名人员。3、县人社局复审报名人员。4、对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民主评议会。5、村公示不得少于三天。6、镇政府公示不得少于三天。7、审查合格人员填公益岗申请表。8、镇政府报相关部门审批。9、签订劳务合同,购买团体意外险。10、本人开始上岗。
如有疑惑请咨询村负责人。
来源:美丽郓城潘渡镇
小编在此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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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遵交通法规,平安健康过节
以上来源 | 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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