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永乐赵家坝干部,原九队为了拿国家修路的指标,私自占用村民宅基地,修一条多余的的路,趁其村民常年务工不在家,就私自占用其宅基地,自留地,,他们这样私自占用,老百姓的知情权,合理性怎么得到保障。国家的指标是随便修一条路完成任务还是真正意义的考虑老百姓的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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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仪陇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私自占用村民宅基地一条多余的路的问题已收悉。
经永乐镇调查,现回复如下:为方便大家通行,该段土路大概10几年前由赵家坝村一户村民修建,但一直未硬化,下雨天泥泞不堪,周边老百姓出行难,今年赵家坝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村委会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后,积极争取项目对该段道路进行硬化,周边有一户群众不理解,因为要路过其院坝边,为此不配合,11月15日村委干部到现场与其家人进行了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对象户也表示理解并同意走自己院坝边上路过。
仪陇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崛起南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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