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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实施十大工程

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创业政策

这些人可以领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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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2022年8月1日起,首次进入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稳定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按照1000元/人标准予以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7月31日

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1、2022年8月1日之后首次在宜宾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签订劳动合同。

3、购买社会保险。

4、稳定就业一年以上。

补贴标准

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办理途径

高校毕业生本人按就业单位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机构申报,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宜宾市首次在宜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复印件;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翠屏区 0831-5955391

叙州区 0831-6200046

南溪区 0831-3271033

江安县 0831-2631846

长宁县 0831-4628272

高 县 0831-5425200

筠连县 0831-7721920

珙 县 0831-4032835

兴文县 0831-8826432

屏山县 0831-5726737

三江新区 0831-2108055

来源:宜宾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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