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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司法局把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有力助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普法宣传树观念,突出“法治育苗”。将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纳入“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常态化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全县18所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时机,组织律师、“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今年以来在中小学开展“普法润童心·安全护幼行”“让‘少年的你’远离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7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2000余人次;加强未成年法治教育践基地建设,以金塔县民法典馆、金塔县居民法治教育馆、法治广场等“两馆一场”为依托,打造“半小时”普法圈,建立了“金塔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性、多样化的普法学法服务,通过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普法,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树牢青少年法治观念。

应援优援强保障,突出“法治护苗”。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有难必帮、有办必果。对留守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无论家庭困难与否,均列为援助对象,简化审批程序,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对公检法通知辩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业务能力强,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骨干律师办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司法局“4421114”法律援助专线等共接待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来电来访14人次,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18件,其中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3件,受援青少年18人次。

矫正管理真情帮,突出“法治助苗”。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在调查评估环节,深入开展排查走访,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提出科学的评估意见;在入矫宣告环节,开展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详细告知其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及违反法律后果,树立社区矫正威信;在矫正监管环节,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和特殊保护的原则,根据青少年的性格、性别、罪名不同,科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今年以来,我县新接受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人一档,提供“一对一”个体心理咨询服务,有效消除心理问题,帮助其健康融入社会。建立纾困救济机制,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失业失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部门联动,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提供服务。(王嘉琪 李嘉轩)

来源:金塔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