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年朋友

医保卡可是不离手的,
但他们竟然心甘情愿借给他人使用?
原来是有利可图!
有不法分子利欲熏心
盯上贪小便宜的老年人
将医保惠民政策
视作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工具
而出借医保卡的老人
也同样被判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宝山检察院披露了一起重特大医保诈骗案,涉及上百万元医保基金。几十名老人因贪小而出借医保卡也被卷入其中,尽管辩解不知情,但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全部真诚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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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21年夏日一天
两名便衣警察在药店附近
获取王某、李某
借用老年人医保卡、骗取医保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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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卡老人:我们就是那个药房出来,他(被告人王某)在药房超市的门口,天天用凳子坐在那边的。

民警:为什么会问年纪大的人?

借卡老人:我们自己(买药)付15%。

民警:其它国家补贴的是吗?

借卡老人:(他说)不用你们的钱,用国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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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王某、李某以每次或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借用参保人的医保卡,通过低价买药再转卖得利,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办案机关还查明,出借医保卡的人员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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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多名老年参保人员辩解
"不知对方是药贩子"
检察机关结合全案证据
准确认定借卡人员的主观明知
并释法说理
最终
全案59名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徐暘彪:

本案中,药贩子和医保卡持卡人因为事先共谋,由药贩子持医保卡持卡人的医保卡虚构医疗项目,对外配药之后予以贩卖牟利,所以二者之间是诈骗罪的共犯,都认定是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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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分析研判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分工等情节,依法认定主从犯。

● 对于“收、贩、销”链条上的主犯,检察机关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涉案医保人员,考虑到多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受他人利益蛊惑、主观恶性不大,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却累犯,均建议适用缓刑;对于犯罪金额较少的,依法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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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法院审判,王某、李某以及药品回收人、医院工作人员等获刑12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医保参保人员55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警示诈骗分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同时
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
看好自己的医保卡
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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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参与非法药品交易。一旦被发现,医保账户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功能或将被暂停,并追缴医保基金损失、处以罚款。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民如发现类似“收卡”“倒卖”等行为,也请第一时间报警。

记者:刘晨

编辑:李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