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投诉山东重山集团环保问题,结果却被保安人员打致局部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多根肋骨骨折。
随后在当地的信访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山东重山集团与王长征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并给予人身损害赔偿300万元。
本以为此事就此就告一段落了,可让人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一年后,警方却以敲诈勒索罪,对王长征和他的儿子刑事立案。
当地的法院一审判决:二人是寻衅滋事罪,并且要追缴违法所得的300万元。
后当地的中院认为:此事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发回重审。
据了解,当初在王长征所在村子的土地,地下水,都曾出现了问题,于是王长征便开始了向上级部门的举报。
而在2019年,王长征曾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先后对村内的水井地下水,以及挖出来的赤泥进行过检测,并且还将证据交到了上级部门,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而在相关部门的调查后,认为投诉的问题涉及污染时间较久,且涉及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比较复杂,事件尚未完全定性,所以暂对相关涉及的公司给予了10万元的罚款,后续的处理还要等拿到全面准确的调查检测结果后实施。
而王长征对此结果表示并不认同,他认为这一切都和山东重工集团造成的环境问题有关。
随后在2019年至2021年间,王长征与多名村民,一直对此事进行举报。
而就在21年的6月,王长征与山东重工集团的保安发生了冲突,造成了王长征人身的严重伤害,甚至肋骨都被打骨折了。
当地派出所也针对此事进行了受理。
随后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出面调解下,在2021年的7月,王长征与山东重工集团也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中山东重工集团向王长征支付各种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300万元,而相对应的要求便是,王长征不再向集团追究其他责任。
可就是看似这件事告一段落后,谁都没想到在一年后,警方居然以敲诈勒索罪抓捕了王长征和他的儿子。
且经过法院的一审判决:王长征和他的儿子,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当地法院2023年12月21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王策(王长征的儿子)在王长征的授意下,以王长征被山东重山集团保安打伤为由索要财物,对重山集团提出的50万元、100万元予以拒绝,并先后提出500万元、400万元的赔偿要求,最后降至300万元。后企业迫于投诉行为给其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被迫支付给王长征300万元。
经过一审的判决:王长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30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山东重山集团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王长征父子早就在当时签订协议那会录了音,为的就是怕对方“反咬一口”
而在录音中也有多次提及了“王部长”,“李书记”
王长征的儿子认为:当初的协商赔偿有时任淄川区信访局负责人的王某秋和时任罗村镇政府的负责人李某华参与协调,金额他们都很清楚,“如果认为这笔赔偿款不正当,他们为什么参与违法问题的协调?难道是为不让我爸投诉,故意设局?”“如果他们不协调,我们是不可能和山东重山集团和解的。”
而在2024年4月17日,淄博市中院《刑事裁定书》认为王长征、王策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撤销淄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发回淄川区法院重新审判。
对此,有的网友表示:公职人员参与的调解,一年后却被定性为敲诈勒索,那么参与此事的公职人员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还有网友表示:抛开这个300万的问题,那个涉事的集团是否还在进行污染的工程?如果是,周边生活的群众生活健康得受多大影响?
看完整件事情,我感觉普通老百姓就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就像网友说的,先不管这个300万的问题,那个污染的问题到底是如何解决?还有没有在施工?
周边的老百姓是否受到影响?健康问题谁来负责?
在说回这个300万,不管这个王长征处于任何的目的,至少他将这件事捅了上去,引起了重视,而他被打的这个赔偿300万,当初是经由三方(公职人员,王长征,以及山东重工)一起决定的!
为何在一年后就变成了敲诈勒索?
如果说王长征的手里没有录音和相关的证据,那么是否此刻已经在牢里了呢?
直到今天我非常有疑问,警方,法院,维护的到底是人民,还是维护的有权有钱的人。
至于这件事的结果,我们还要等相关的部门进行最终的公告。
对于这件事情,不知道屏幕前的你们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