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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虽已成为社会共识

但“隔夜酒”的危害

却往往被忽视

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查获一起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并依法对驾驶员

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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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酒,今日愁......

控江路派出所民警沈天一

在靖宇中路靖宇南路口

附近巡逻时

偶遇一辆白色轿车

与电动自行车

发生碰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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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交流

民警发现

机动车驾驶员任某

面色微红

身上有明显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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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一立即联系交警到场

对任某进行

呼气式酒精测试

不出民警所料

任某体内酒精含量

达46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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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的追问下

任某道出了实情

前一天晚上和亲友聚餐

饮用了大量白酒

回家后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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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

自以为酒已散去

便驾车外出

不料刚出小区门

就与正常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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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明明没喝酒,

怎么可能是酒驾??

每个人对体内酒精

代谢的能力不同,

宿醉后次日驾车仍

有可能构成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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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任某因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杨浦警方

依法处以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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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睡醒不等于酒醒,一定要警惕隔夜酒驾,切勿心存侥幸。

值班编辑:张腾、朱家仪

通讯员:钟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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