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虽已成为社会共识
但“隔夜酒”的危害
却往往被忽视
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查获一起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并依法对驾驶员
给予行政处罚
控江路派出所民警沈天一
在靖宇中路靖宇南路口
附近巡逻时
偶遇一辆白色轿车
与电动自行车
发生碰擦
通过现场交流
民警发现
机动车驾驶员任某
面色微红
身上有明显的“酒气”
沈天一立即联系交警到场
对任某进行
呼气式酒精测试
不出民警所料
任某体内酒精含量
达46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的追问下
任某道出了实情
前一天晚上和亲友聚餐
饮用了大量白酒
回家后倒头就睡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
自以为酒已散去
便驾车外出
不料刚出小区门
就与正常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
我今天明明没喝酒,
怎么可能是酒驾??
每个人对体内酒精
代谢的能力不同,
宿醉后次日驾车仍
有可能构成酒驾!!
最终任某因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杨浦警方
依法处以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睡醒不等于酒醒,一定要警惕隔夜酒驾,切勿心存侥幸。
值班编辑:张腾、朱家仪
通讯员:钟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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