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月22日,新快报记者从珠海高新区获悉,在近日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工作中,珠海高新区两小区因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缺失被责令整改。
珠海高新区工作人员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工作。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不仅是维护卫生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自《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珠海高新区汇聚多方力量,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高新区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参与率、积极性在不断提高,形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但仍有小部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出现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缺失的现象。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近日,由珠海市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高华城资公司垃圾分类指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若干个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物业服务公司开出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者,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在检查过程中,指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小区各个角落,认真查看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是否规范,开桶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否正确,仔细核实是否存在“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现象。经查发现,有两个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亮红灯”。其中,金奥园小区存在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大量混投,园区收集点大件垃圾违规堆放,投放亭垃圾桶堆积等突出问题。而银海北苑小区存在投放亭垃圾桶堆积问题。
针对投放不规范的现象,指导小组工作人员对两个小区的垃圾分类责任人分别开展批评教育,并指出:小区不按要求施行垃圾分类工作,不仅影响小区整洁度,还会造成可回收垃圾无法回收利用,导致资源浪费。
随后,工作人员向金奥园小区责任方开具《高新区垃圾分类整改告知书》以及《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告知单(居住小区)》,并对其进行精准指导,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落实整改;如到期仍未整改,将联合高新区执法办上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对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珠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