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中止3家、主动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汉中市中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医保区划
医院名称
处理方式
1
汉台区
汉中高新医院
中止医保协议
2
汉台区
汉台区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止医保协议
3
汉台区
汉中美泽贝康医院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4
略阳县
观音寺镇毛垭子村卫生室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5
略阳县
观音寺镇前后沟村卫生室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6
勉县
勉县365口腔诊所
主动中止医保协议
7
西乡县
陕西天生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县五里坝医药零售店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