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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我办起草了《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情况紧急,需合理高效的工作方案规范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特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5日,《通告》电子文件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渠道参与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联系人: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股

联系电话:0558-8811677

邮箱:lxxhbjbgs@163.com

网络方式: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n.gov.cn/)“互动交流”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