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聚会应酬
少不了饮酒助兴
但酒后驾车
不仅给自身安全带来威胁
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为预防和减少涉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近期,广西各地交警联合多警种,深入酒吧、KTV、夜宵摊等重点娱乐场所,开展了一系列“拒绝酒驾”宣防统一行动,提醒大家理性饮酒,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
柳州
11月20日晚,柳州交警铁骑队员以轻松活泼的姿态进入酒吧,通过快闪喊麦的形式,与现场群众互动,唤醒大家的安全意识。这种新颖的宣传方式,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让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传递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同时,针对近期市民热衷于前往成团镇体验农村特色“打边炉”的潮流,柳江大队联合成团镇派出所深入镇农贸市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过往的游客和摊主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钦州
11月20日晚,钦州公安交警各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通过在酒吧、KTV、宵夜摊醒目的位置上,张贴提示语、发放宣传折纸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钦州公安交警依托辖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利用涉酒场所户内(外)LED显示屏开展“酒醉驾交通安全提示”,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拓宽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通过“亮屏行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目光所及之处就能看到交通安全提示语,让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提示抬头能看到,低头能想到,茶余饭后能说到。
河池
河池公安交警联合治安、巡特警、缉毒、派出所等多警种,走进辖区KTV、夜宵摊等易涉酒场所,与经营者、消费者“畅谈酒文化”,提醒大家理性饮酒,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
民警在前台入口、墙壁、桌椅等显眼处粘贴宣传标语、海报,通过LED显示屏全天候播放“拒绝酒驾”提示语,利用场所内的电视屏幕循环播放酒驾事故警示视频、公益宣传广告,让“拒绝酒驾”元素随处可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从源头减少酒驾违法行为。
崇左
崇左市多警种联合开展重点娱乐场所“拒绝酒驾”宣防统一行动,组织警力多频次进入酒吧、KTV、餐饮等开展驾驶人群排查和精准劝导工作。
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提示海报、户外LED电子屏滚动标语等方式,直观展示交通安全提示,实现宣传全覆盖。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已经不简单是一句宣传语
更是一条警戒线
切莫以身试法
将交通安全视为儿戏
酒驾的危害
一、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二、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酒后驾车
话虽老套,道理永不过时
请敬畏
安全面前,绝无侥幸
前车之鉴,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钦州交警、河池交警、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