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2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11月22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秀英区陈国恩水产摊在向消费者销售海鲜时以作弊方式称量海鲜,让原本31.4kg的海鲜少了4.82kg。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确定违法事实。该水产摊被依法予以罚款30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个月。

据介绍,8月27日,消费者姚先生举报称,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3号的港丰农贸市场“阿欢海鲜”水产摊,存在有销售海鲜缺斤短两的行为,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了解到,招牌为“阿欢海鲜”水产摊实则名为海口秀英区陈国恩水产摊,当天有消费者购买该店海鲜共5种,重量共31.4kg,金额共计4560元,实付4500元,经过使用公平秤称量,重量为26.58kg,共差秤4.8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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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所购买的海鲜产品。

执法人员通过对该摊位销售该海鲜使用的“电子秤”检查发现,电子秤无生产厂家标签,已损坏。执法人员通过放置5kg砝码,按秤上按钮“单价1”显示5.5kg,“单价2”显示5.75kg,“单价3”显示6kg。随后通过使用公平秤称重对比发现,小鱼6.65kg(差1.2kg),大虾14.78kg(差2.72kg),龙虾0.89kg(差0.16kg),东星斑2.17kg(差0.33kg),膏蟹2.09kg(差0.41kg)。发现海口秀英区陈国恩水产摊使用的这把秤属于作弊秤,面对眼前的证据,该摊主承认其使用“作弊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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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消费者购买的海鲜用公平秤称重对比。

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围绕当事人涉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作弊方式称量商品,短斤缺两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该摊位涉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作弊方式称量商品,短斤缺两,共少秤4.82kg,违法所得696.4元。事后,该摊位向消费者姚先生赔偿18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秀英区陈国恩水产摊的上述行为违反该规定,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作弊方式称量商品,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对此依法责令该水产摊改正违法行为,对该摊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96.4元,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6个月。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