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最新拆迁政策出炉!
近日,上虞区官网发布《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就是拆迁房票政策。
对比上虞拆迁房票初版政策,这次出现多个新变化:
1.本办法适用于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2025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
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说明是在为明年的拆迁征收做准备。
也意味着今年还剩1个多月,上虞大概率是不会再有拆迁了。
2.被征收人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可在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楼盘中购置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下同)。
在之前的房票政策中,明确要购置“一手商品住宅”,也就是说非住宅,比如商铺、公寓等都不能用拆迁房票。
而这次非住宅也已经可以使用,拆迁房票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不过需要提到的是,这次也明确是“购置新建商品房”,意味着拆迁房票只能买新房,不能买二手房。
3.《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的使用期限,原则为征收公告明确的搬迁腾空截止日起十二个月内。
原本使用期限是6个月,如果要延期需要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这次直接明确12个月内都可以使用,延长了拆迁房票的使用期限。
4.被征收人在搬迁腾空截止日起6个月内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不含装修、附属物及各项补贴,下同)的35%给予补贴;超过6个月,在12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的30%给予补贴。
上虞的拆迁房票,包含了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款、货币补贴(含货币化奖励)及一手房购房补贴,原本是没有额外奖励的。
现在,即便除去货币补贴(住宅10%)、一手房购房补贴(10%),也仍有10%-15%的额外房票补贴了。
这无疑将提高上虞拆迁房票的使用率,提高拆迁去库存的效率,促进上虞楼市的活力。
5.上述所购新建商品房房屋价值是指商品房销售合同载明的购房金额,原则上一房一车位或车库,具体以开具发票为准。
原本在计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房款中,有标明“不含附房及车位、车库等款项”,也就是拆迁户如果想买车位车库,需要另外自己掏钱。
而现在房屋价值中包含了“原则上一房一车位或车库”,意味着,现在车位或车库也可以算在拆迁房票里了,拆迁户选择房票,买房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6.《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允许被征收人分割转让,并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单次分割转让金额不少于50万元整,受让人原则上享有本实施办法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的权利。
这是本次上虞拆迁房票新政,推出的全新政策。
拆迁户想享受房票补贴但又不想买房,或者房票买房以后剩余50万元以上,那就可以分割出售。
这部分出售的房票也是能享受补贴的,这就意味着拆迁户和房票受让人都能有实惠。
举例来说,现在有个拆迁户买完房子,还多出50万房票。如果纯拿货币,算上补贴只能拿到55万元。
如果选择转让,这张房票就值67.5万元。拆迁户可以稍微便宜一点,比如60万元转让,这样能比单纯货币补贴多拿5万元。
而受让人用60万元买下这张房票,可以抵67.5万元的房款,相当于买房便宜了7.5万元。
这一举措,无疑也更有利于让更多拆迁户选择房票,并提高房票的使用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中并没有提及“房票能够分割转让多少次”,那是不是可以分割多次、转让给多人?这还有待更多政策细节补充。
上虞楼市本就比较良性,而现在的房票新政,又全部指向支持购买新房、提高房票使用率。
如果明年上虞有比较大的拆迁项目,那一定会对楼市有很大的拉升作用,新房库存量也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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