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禅城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禅城区2024年第四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通报》。

根据通报,禅城区22家机构均存在公示材料不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过期、无法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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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佛山市鑫鼎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泽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麦个房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鸿大信息咨询服务部、佛山市寓家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中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满红红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长方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运成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一进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创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朗月明商业房地产租赁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聚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倩宁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涉及“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应当明示的材料”,作扣10分处理。

而佛山市房源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华辉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谊富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长江地产中介行、佛山市禅城区同虹综合店、佛山市禅城区正源居住房租赁服务部、佛山市禅城区心怡居租赁服务部7家经纪机构,除违反公示的相关规定外,同时违反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已过期违反该规定,且在整改限期后仍未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