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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兰林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顺政人〔2024〕15号
经研究决定:
兰林平同志挂职任顺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挂职服务时间2年);
免去陆东和同志的顺昌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庄小香同志的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副局长(挂职)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顺昌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顺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 | 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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