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者网报道,国际刑事法院(ICC)于当地时间11月21日,正式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防长加兰特发布逮捕令,指控两人在以军加沙军事行动中的行为,构成了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消息一出,顿时在西方世界引发巨大分歧,美国、捷克和匈牙利等国均力挺以色列,但作为美国亲密盟友的法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国,则表示尊重和支持ICC裁决。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和欧盟外长博雷利也相继表态,呼吁ICC成员国履行义务。
在支持ICC裁决的国家中,荷兰可能是态度最坚决的国家,该国外交大臣卡斯帕·维尔德坎普表示,作为ICC成员国,荷兰百分之百地执行《罗马规约》,内塔尼亚胡一旦踏足荷兰就会被逮捕。但在维尔德坎普即将访问以色列的背景下,他这话可信度并不高,对以方进行外交施压,从而完成此访目标的可能性更大。
在反对ICC裁决的国家中,匈牙利也是一个典型。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当地时间11月22日表示,他将邀请内塔尼亚胡访问匈牙利,并保证“不会执行”ICC的逮捕令。欧尔班还称ICC的逮捕令是“错误的”,是“出于政治目干涉正在进行的冲突”,此举“破坏了国际法,加剧了紧张局势”。
对于ICC对以总理和前防长下逮捕令,中方的态度十分微妙。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中方支持国际社会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任何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际法权威的努力,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善意解释和适用《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
中方这番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只需要搞清楚ICC逮捕以总理,是否有助于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际法权威就行。而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以色列在加沙等地区的军事行动,背后是内塔尼亚胡在推动,并且战争至今4万多人死亡,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完全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国际法更是被以色列弃如敝履。
换而言之,中方如此表态就是支持ICC、支持国际法规范以色列的行径,但中方没有直接把话说死,即没有像法国等美国盟友那样,明确表态支持ICC对以总理的裁决,则刚好体现中方态度的微妙之处。这可能是因为中国既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也清楚ICC的逮捕令象征性大于实际意义,不太可能真的逮捕一国总理,尤其是有美国撑腰的以色列总理。
中方的微妙态度,也体现出东西方政治的区别,西方政治就是要立场鲜明的站队,最好能一眼看出敌我。但东方的政治不同,总会留有一点余地,将意思表达到位的同时,不妨碍原有的关系发展,也不会落人口实。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外界可以从中方的表态中,看出确切的立场倾向,却无法就此影响到中国关于巴以冲突的策略。
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此次对ICC以总理下逮捕令,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国际社会是否真的能实现逮捕,而是从国际法角度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进行了审判,让其因领导以色列国家和军队,对巴勒斯坦犯下的累累罪行,被牢牢的钉在历史耻辱柱上遗臭万年,给后来者以最大的警告,同时彰显国际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