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作出裁决,决定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以及哈马斯军事组织卡桑旅负责人穆罕默德·戴伊夫发出逮捕令。

法官表示,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三名男子对以色列和哈马斯战争期间犯下的罪行负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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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戴伊夫早在今年夏天就被以色列军方宣称打死了,因此实际上通缉的就是内塔和加兰特两个人。

内塔发表声明说:“海牙国际法庭的反犹太裁决是一场现代版的德雷福斯审判,它将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他辩解道:“我们向加沙提供了70万吨食物,让加沙人民吃饱喝足。我们向加沙居民发送了数百万条短信、电话和传单,帮助他们脱离危险——而哈马斯恐怖分子却尽一切努力让他们处于危险之中,包括向他们开枪,把他们当作人盾。”

加兰特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把以色列国与哈马斯的杀人领袖归为一类,从而使杀害婴儿、强奸妇女和绑架老人的行为合法化”。

以色列前总理奥尔默特表示,虽然他批评内塔尼亚胡对与哈马斯冲突的处理方式,但他不同意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

拜登称国际刑事法院此举“令人愤慨”。他发布声明说:“无论国际刑事法院可能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绝对不存在同等地位。我们将永远与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抵御对其安全的威胁。”

说实在的,内塔的态度还是挺好的,他为自己辩护而不是破口大骂,和另一个与他一样被国际法院批捕的人相比,风度好了太多——后者虽然躲在家里不出门,但用沉默表示蔑视。

逮捕令发布后,欧盟、英国、法国、荷兰、意大利加拿大先后表示,如果内塔进入该国,他们将遵守规则将其逮捕。

他们的做法值得赞赏——尽管他们不太可能认可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个决定,但规则就是规则,你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这个组织,就得按照规则行事。不像蒙古那种不上品的国家,明明是国际刑事法院签约国,却把通缉犯当作座上宾,往自己脸上抹屎。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发言人表示,联合国尊重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并呼吁成员国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

联合国的双标令人震惊,他们似乎忘了,古特雷斯本人不久前刚刚弯腰与另一个通缉犯握手言欢。

像联合国这样双标的地方并不少。

去年国际刑事法院发出逮捕令时,他们称该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而表示没有管辖权,但当该法院对内塔发出逮捕令时,他们又拍手欢呼,称这是公正的裁决。

其实,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个逮捕令的时机本身就有问题。

早在今年5月,检察官卡里姆·汗就向法院提出逮捕申请,当时逮捕对象还包括哈尼亚和辛瓦尔,但国际法院直到哈马斯的3个人全都死了才作出裁决,令人感到疑惑。

还有,土耳其多年来一直在对库尔德人实施无差别——请注意,和以色列不一样,是无差别——轰炸,但国际刑事法院就像瞎了眼一样视若罔闻。

当然,退一步来说,不管合理不合理,既然国际刑事法院签发了逮捕令,所有的成员国都应该尊重它——当然,必须一视同仁,不能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

对那些非成员国来说,可以说理辩论,但也不要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

但现实并非如此。很多国家都以自己的喜恶作为判断的依据,而不是摆事实、讲道理。

内塔尼亚胡还说昨天是“人类史上黑暗的一天”。我不认同这句话,但我认为,这两年确实是21世纪最黑暗的时期。

好在国际刑事法院是个可以说理的地方。如果有一天真的对内塔进行审判,我相信,他一定会被判无罪,就像当年法国的德雷福斯案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