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
高府征预告〔2024〕3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高州市山美街道山美村相关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用于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山美街道山美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5878平方米(合38.81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高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
关于高州市山美片区SM04-13-01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于 山美片区SM04-13-01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29838.17平方米 (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高州市山美片区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A33(中小学用地)。
(2)容积率≤2。
(3)建筑密度≤30%。
(4)绿地率≥35%。
(5)建筑限高:30米。
(6)停车位:按《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
高州五小、高州九中的规划选址(粉紫色区域):
(A33)(小)为高州五小:规划占地约50亩,计划投资约7000万元,预计新增小学学位约2000个。
(A33)(初)为高州九中:规划占地约80亩,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预计新增初中学位约2500个。
期待早日完成建成五小、九中!
将缓解高州城区学位紧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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