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1月14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该案由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尚勇担任审判长,晋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6月13日,被告人张某因生活拮据盗窃邻居马某家,盗得香烟十条和少量现金后,采取捂嘴、威胁、捆绑的方式逼问出马某的银行卡密码。离开时,担心被识破身份,张某返回房间将马某勒死并清理伪造现场。之后,张某前往银行取出马某银行卡内人民币5万余元。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李晓波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庭审中,审判长徐尚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庭审进程,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过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晋城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的具体要求,也是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的生动体现,对规范庭审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和助推平安晋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