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民警跨省抓人被判刑。网友:封封跨省抓人的蜀黍怎么办?

今天,看到浙江省院发布消息称,两个民警杨某某、占某某因跨省抓人,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消息称,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途中沈某乘二人不备跳车逃跑并报警。

案发后,检方认为,杨某某、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并提起公诉。最后,杨某某、占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民警的职能是保一方平安。没想到这两个民警却是把权力当成谋取不义之财的工具,走上了自取毁灭的道路。

看到两个民警跨省抓人被判刑的消息,很多网友表示:封封跨省抓人的蜀黍该怎么办?

是啊,当初还是疫情管控时期,封封的两个蜀黍突然窜到九江三院,二话不说就想把许妈带走。上述杨某某和占某某两个民警,作案时还带着“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等,还像那么回事似的;而封封两个蜀黍除了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以外,啥都没有。既没有逮捕令,有没有公函。如果说上述杨某某还像个“例行公事”的样子,那么,封封的两个蜀黍连个样子都不愿意做了。

蜀黍跨省抓人,是有严格规定和要求的。毫无疑问,只带着身份证的蜀黍,说什么也不是“例行公事”。既然不是公事,那么,就一定是私事。请问,谁给他们“例行私事”的权力?这样的人不处理,是不是后患无穷?

据说,柴桑大姐日后见到了那两位蜀黍,他们都不好意思了,表示当初也是架不住撒泼打滚,说以后只要需要我们随时提供证据。

不管现在表现如何,当初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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