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日前,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场庄严的“沉浸式”青少年模拟法庭,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
来自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学生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等不同角色进入庭审模拟,“公诉人”和“被告人”围绕争议展开“起诉”和“答辩”。随着庭审程序推进,案件层层抽丝剥茧,“法官”按照庭审程序“查明事实”后作出了“当庭判决”。旁观席上的同学们神情严肃、聚精会神地观看了从法庭调查到法庭教育的全流程庭审环节。
思政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载体和渠道,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课的重要内容。11月20日上午,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部分师生走进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展“与法同行:行走的思政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活动,以“沉浸式”思政课堂感受司法公平正义,以更直观、更立体的教学形式,让行走的思政课堂真正成为校园的延伸,使学校法治教育走“新”更走“心”。
“打卡”市南区人民法院,
上一节“行走的思政课”
思政课教材不限于书本,理论学习不只有说教,从历史更迭到时代大势,从司法实践到英模人物,都是思政课的鲜活素材。这一场特殊的法院思政课,就是拓展思政课理论实践教学的生动载体,进而培养一支明来路、辨是非、知归途三观“超正”的新时代好青年。
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校长卢华丽强调,在国家宪法日临近之际,到市南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不仅让学生们有机会亲身感受法律的力量,还能通过参观学习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法治精神,能够帮助他们将学到的法律知识真正内化于心,并在日常生活中外化于行,提升核心素养,立志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市南区法院云南路人民法庭庭长张玉在致辞中对宁二师生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行走的思政课堂”实践基地在市南法院揭牌,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意义重大。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成长关键期需重视法制教育。此次合作有助于加强学校与法院之间的互动,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创新教育形式,针对学生需求提供精准法律知识,提升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构建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平台,传播司法温暖,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展望美好未来。
市南区人民法院领导和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共同揭开“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行走的思政课堂实践基地”牌匾,象征着双方在思政课实践领域的合作正式启动。
学校领导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法院法官颁发校外思政课辅导员聘书,为后续长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奠定基础。
基地的建立,将在法律教育平台共建、实践教学、法治文化推广、法律服务支持等方面深入开展“订单式合作”,为宁二学子们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让法律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与学习中。
当思政实践课的铃声在法庭响起,
“小课堂”搬进“大法庭”
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离不开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纸上得来终觉浅”,学习书本知识很重要,但理论学习代替不了亲身实践,教师的讲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专业背景的限制。
接着,法院法官为同学们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知识讲座,法官老师运用情景剧演示、PPT讲解、问题思考等形式,以学校里和生活中的法律小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叮嘱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讲座内容丰富、实用性、专业性强,还设置了问题互动环节,孩子们积极参与,争相抢答,在真实情境下一问一答,让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形象,让“法治课堂”变得看得见、听得懂、讲得清。
接着,同学们跟随讲解员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沉浸式打卡法院,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模拟法庭”现在开庭,
红领巾变身“小法官”
随后,活动进入了最令同学们期待的环节——模拟法庭。同学们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坐上审判席。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审判员”端坐审判台明察秋毫,“原被告”条理清晰举证有力,“代理律师”据理力争言辞犀利……学生们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会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在模拟法庭上,当我亲手敲响法槌的那一刻,仿佛肩负起了维护正义的使命。这次研学不仅让我见识了法律的威严,更让我明白在社会上我们应当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共同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与和谐。”六年级三班的庄皓珺兴奋地说道,“沉浸式”普法课堂,已经在她的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对于青少年来说,法治教育的落脚点是他们的法治行动。通过把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具体的实践有机结合,既践行了学科特色活动的初心,更是宁夏路第二小学扎实推进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创新举措。
接下来,宁夏路第二小学持续深入推进实践大思政课,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价值导向,注重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融合的现实观照,融入“新时代”,构建“大格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