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先用后付”的当
天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
目前,要论上当比较多的,那”先用后付”必有一席之地。
先用后付,一种新型的支付模式,顾名思义,购物时无需付款即可下单,商品确认后收货后再付款。目前国内多个电商平台都有先用后付的服务,更长的付款周期,免除利息,申请方式简单门槛较低,消费者支付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大大提高,消费意愿增强,商品转化率也更高,引流促销的作用更加显著。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先用后付成了很多购物平台的默认支付方式,一不小心就选择了先用后付。如果是自己本来就打算买的东西也就罢了。要只是半夜心血来潮了一下,准备放购物车顺便冷静下”购物欲”的,结果一个手滑,付款了?没有啊,这不没有扣钱吗?哦,那就是没付款,于是也没看清就放心地睡了。等收到快递的时候,估计人还在发懵,不是没付款吗,怎么还发货了?免费吗?这么大方啊。等再收到扣款通知的时候,多半都要忘了上次”免费午餐”这事了。
互联网上被”先用后付”忽悠的人不在少数,不少网友表示”没有看清””前一单关了就以为后面这单也关了”,总之最后就是先收到了一些东西,过段时间又收到了扣款通知。月底吃土的打工人,遇上”先用后付”扣款通知,看着可怜巴巴的钱包,心情愈发悲凉。
更让人防不胜防的是,老人和孩子也开始”先用后付”,毕竟不用刷脸不用输入密码,还笑眯眯的,以为自己享受了产品还不用花钱,天降馅饼。殊不知,每一顿看似免费的午餐背后都是心酸的打工人在默默买单收拾残局。
诚然,先用后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能缓解部分消费者因为即时支付带来的消费压力,但是目前看来,更多时候先用后付可能不是缓解压力,而是增加压力。
先用后付水很深
当然,先用后付肯定不是免费的,”付”才是重点。先用后付本质上就是超前消费,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通常是与电商平台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通过分期付款或者信用额度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既然涉及到信贷,信贷信贷,信用贷款,那么先用后付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可能会影响征信。先用后付的超前消费下,人基本没有金钱额度累加的意识,很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已经购买了多少东西,从而导致过度消费,更有甚者可能会陷入贷款危机。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消费者先用后付额度甚至可以高达2万元,没有考虑消费者偿还能力进行消费额度限制。此外,在支付设置中开通”先用后付”,扣款顺序的第一位是”花呗为首选支付方式”。
在常见问题”未及时履约(付款/退货)对我有什么影响?”中也详细写明了,因消费者支付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可扣款渠道不可用等原因导致扣款失败给商家造成损失的,则由电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或保险公司对商家损失进行代偿后,从消费者的支付软件各类扣款渠道中划扣相应款项金额至电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或保险公司的指定账户。逾期或追款失败,都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芝麻信用及电商账号的正常使用。
当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已经不足以支付”先用后付”账单的时候,不仅会影响个人的信用登记和正常账号的使用,更严重者可能会导致赔偿和法律纠纷。
其次,先用后付虽然开通门槛低,只要消费者信用等级达标即可,绝大部分人都是可以达到的,但是要想关闭先用后付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就是这样的。不同电商平台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平台如果前面有过几笔使用”先用后付”的订单,要取消的话需要等待订单通过”先用后付”完成付款才能取消;另外还有的平台正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取消”先用后付”,消费者可以选择在确认收货前退货,这样平台就不会扣款。
等订单都完成了,想要关闭这项支付服务,还需要在平台设置里面找到”先用后付”相关的支付选项才能取消。别说老人和孩子了,就连常年手机操作不离手的年轻人一时半会都不一定能找到取消的地方,还需要上网求助。
另外,碰上双11这种大促活动,使用先用后付也会有不小问题。先用后付是到货后支付,但是双11大促是限时的,要是到时优惠已经结束了,付的是优惠价还是原价?定金和尾款哪个使用先用后付?优惠券和红包又怎么使用?实际到手价到底该怎么计算?这些也很是困扰双11的消费者们。
每到这时候,网上总会出现五花八门的答疑,但是一些回答还是让网友一头雾水,要找真正靠谱的回答着实要废些力气。等琢磨清楚这到底是怎么操作后,估计促销都要结束了,白白浪费了时间精力还有优惠券,最后还是原价。
所以,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奔走相告,千万别开通先用后付啊!
先用后付该不该取消
正如前文已经提及的,先用后付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对部分暂时手头不宽裕的消费者来说,先用后付解决了燃眉之急,个人后续也能及时付款,不会产生什么深远影响。但是先用后付上瘾且不考虑自身消费能力的话,这就成了”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了。
另外,由于先用后付引流效果不错,目前的电商平台基本都在推广,不仅有平台为参与先用后付的商家提供专属资源位曝光、店铺先用后付商品免收软件服务费,还有些平台提出先用后付坏账由平台垫付,停用会大幅降低权重。所以,面对电商平台广泛使用先用后付的现状,不能要求一刀切全部取消。
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很多平台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开通了先用后付服务。消费者被动选择了先用后付,但是平台对其中的风险以及使用方法都较为含糊。消费者不仅没有选择权,还没有知情权。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显然,目前电商平台在这一块做得并不够好,消费者的选择是被动的,要关闭服务却没有明确的指引,也没有详尽的服务说明。并且,先用后付的使用过于简单,存在诱导消费的可能,不少未成年人容易受其吸引,产生免费消费的错觉并沉迷其中。
先用后付潜在风险大,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在呼吁消费者和平台关注。江苏消保委强调,“先用后付”要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上海消保委认为,平台应将是否开通“先用后付”的权利还给消费者,并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充分说明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简化取消方式。
总之,先用后付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但需要建立在更合理规范的基础上,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尊重消费者的选择和需求,做到以消费者为导向,而非以消费为导向,不仅平台方面会陷入激进的功利主义陷阱,消费者也可能会陷入消费主义陷阱。
作者 | 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