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区级部门就《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开展整改。
南都讯 记者焦明梁 近日,深圳市、区级多部门就8月市审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开展相关问题整改,并发布整改情况公告。《审计报告》披露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指出,2023年8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决定书10份,追缴金额2.05亿元;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21起,涉及金额254.81亿元。
11月15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整改情况公告,就《审计报告》指出的部分制度体系不完善、对"市投区建"项目重放权轻管理、《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一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个别单位专项资金制度未健全等10项问题进行整改。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等部门也在近期就《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发布整改情况公告。
此外,深圳市国资委于9月26日发布公示称,市审计局出具《深圳市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深审企报〔2024〕16号),反映了部分国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资金闲置、未开展绩效评价、个别企业购销业务内控执行不到位造成损失等问题,市国资委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前述问题与《审计报告》“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指出的“部分国资预算注资资金未开展绩效管理”相关问题基本一致。
市审计局局长胡卫东作《审计报告》。图源深圳政府在线
今年8月28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胡卫东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审计报告》,从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四个方面揭示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其中关于“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审计报告》称,2023年8月以来,市审计局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共出具审计决定书10份,追缴金额2.05亿元。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纪委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共发出移送处理书50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21起,涉及金额254.81亿元。
附:《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全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