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风流一代》即将11月22日全国公映之际,导演贾樟柯却在11月7日叹苦经,诉说网上有盗版流出,交换盗版资源,在平台上售卖观影链接。请了两个维权团队日夜工作仍力不从心。他陷入两难,呼吁吧,担心为盗版打广告;不呼吁,又心有不甘。所以“心如刀绞”,请求大家把《风流一代》的第一次体验留给电影院。
《风流一代》的拍摄始于2001年,拍摄期长达22年,制作成本必定不可小觑。而盗版抢先流行于网络,必然让很多人“就地取材”“居宅躺赢”,导致票房收入大大减少甚至抵不过成本,导演如何向投资方交代?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盗版始作俑者于心何忍?乐此不彼的盗版享用者对贾樟柯导演“卑微的请求”也应心有戚戚焉。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电影问世,大家要尊重电影制作者的辛勤劳动,尊重知识产权,尊重艺术创作,自觉拒绝盗版,坚决制止盗版。
同时,知识产权被侵害者要拿起法律武器,寻求司法援助。《风流一代》版权方可以收集盗版网络信息,固定盗版证据,尽快报送警方,请警方追溯盗版源头,追查盗版身份,依法打击盗版行为,通过法律途径向侵权者追偿经济损失。也可以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投诉,拨打12318热线,或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文旅部门进行举报,通过行政监管路径维护正当权益。还可通过平台投诉机制进行举报,请盗版流行之平台提供必要帮助。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坚决的。包括著作权法(电影属于艺术应在著作权范畴)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打击包括盗版在内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收效明显。不知道贾樟柯导演请的两个维权团队是怎么开展维权工作的?总不至于把“卑微的请求”当作炒作手段吧?因为这样会无意中贬损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