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楚雄专场上获悉,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以改革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楚雄作为全国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和云南的地理中心,不仅是滇中崛起增长极,也是云南极富改革意识和改革精神的州(市)之一。近年来,楚雄州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润土培根”工程,4个县市5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县示范单位,32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传承优秀文化,深挖元谋人、彝绣、中彝医药等历史文化价值内涵,引导各族群众树牢“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索“四个一”改革,将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推动乡镇从“行政末梢”转向“治理枢纽”,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探索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幸福里”就业服务、“客货邮”融合发展等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经验模式。楚雄彝绣走出大山,亮相上海、米兰时装周、巴黎国际博览会、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等国际舞台,成为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生动实践。全域深化“千万工程”楚雄实践,努力打造全省最干净城乡,成立云南首家乡村振兴学院。大力推广“企业+传承人+绣娘”等创新做法促农增收,彝绣产业带动5.7万绣娘人均增收3570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3.5%,获评全省唯一国务院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连续3年全省第一位。
全力加快中彝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建成4个“云药之乡”,颁布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制定彝药材标准163个,有药品批准文号484个;彝医水膏药疗法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全国率先开展彝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共认定彝医医师992人;印发《楚雄州打造“彝药之乡·滇中药谷”三年行动计划》《楚雄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组建工作专班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达71万亩,超2万亩的种植品种10个。楚雄高新区获评全省唯一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创新型产业集群。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慧君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