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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关切、媒体的关注同政策的制定,在短时间里相互呼应。近期,健康报发表评论《》,对“某县人民医院进行医保结算时无法报销”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在患者出院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时,可能存在医院因医保基金拨付迟缓而无力垫付患者报销款的情况,并呼吁各地医保部门加快医保基金结算速度。文章发表后没多久,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于11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医保部门指导统筹地区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建立相关预付金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
从“预付”两字,就可反推,此前医保基金实行的是“后付”制度。医疗机构给患者看病、手术、开展健康管理,需要先行垫付患者在医院实时结算的报销款、药品耗材采购费用等,经过医保部门审核合规后,过一段时间才实现结算、清算。这个流程在不同统筹地区所耗费的时间,受医保基金是否充裕、医保部门工作效率、争议费用处置等方方面面因素影响,有长有短,甚至形成拖欠问题。当医疗机构得不到应得的资金补充、面临资金周转压力时,不仅要过“紧日子”,还可能拖欠药械采购费用、在医疗服务上过于“节约”。健康报在今年上半年发表评论《》,作者就观察到有医院存在因压缩后勤开支而出现设施维修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医院的日子过得“紧巴巴”,不仅影响医务人员的心气、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也会影响到患者的就医体验。推动问题破解,我国已迈出坚实的步伐。
2019年,国务院《督查工作信息》通报了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以及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南召县医保部门长期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问题。随后,国家医保局约谈3个省份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要求彻底整改医保欠费问题。
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文要求各级医保部门站在讲大局、守信用的高度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及时足额拨付协议约定的医保基金;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含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开展全面清理,维护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
与国家层面的工作同频共振,河北、浙江、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8个省份出台了全省预付金政策。2023年,全国63%的统筹地区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881亿元。
拆解医疗机构收入组成,医保基金当前已成为医疗机构维持正常运转的主要保障。国家医保局替医疗机构“催收”医保欠款,进而部署推行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实实在在的利好。预付金能够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保障医疗机构现金流,让医疗机构实现良性运行,更加专注于医疗服务,最终带来患者获得感的提升。同时,预付金有望缩短药械企业回款周期,提升产业发展活力。
细看《通知》可以发现,推行医保基金预付有着一定的限定条件:一是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二是施行地区的医保基金要足够充裕,一些统筹地区可能不符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的要求;三是医疗机构申请预付金时要“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还能力”,且积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等医保重点任务。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然也不会“中选”。
此外,应看到,我国医保基金在筹资、待遇、基金结余等方面还存在区域失衡的问题。总体而言,人口流入地、年轻人较多的地方,由于参保缴费人数多,医保基金运行稳健,有的还能实现较大的收支结余;人口流出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在医保收支上年年都要“精打细算”,防止基金使用“穿底”,可能达不到《通知》所要求的开展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条件。而一些医疗机构由于既往发展过快、地方财政投入不到位等,对化解历史债务、保障医务人员薪酬支出、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有着强烈期盼。
因此,在医保基金预付政策落地过程中,需要平衡好合理诉求与现实情况的关系,在实践中持续探索,配套推出利于改革的各项措施,优化多方共赢的路径。比如,可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实现更大范围的医疗保障公平;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总额付费改革,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用好、管好医保基金的内在积极性;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工作专班,对确有困难不能满足预付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共商共议医疗、医保如何更好协同克服困难,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好保障。
医保基金预付工作是一场双向奔赴,为的是给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提供坚实保障。基于此,对医保预付金制度持续进行升级、确保政策更好发挥效能,还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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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文
编辑:李诗尧
校对:杨真宇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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